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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扶困助学工作调研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18  来源:

 

苏财教〔2006〕237号
苏教财〔2006〕93号

各高等院校:

  为了解全省高校扶困助学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扶困助学政策体系,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近期将开展扶困助学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

  本次调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如下界定:凡是学生家庭无力支付其在校学习、生活基本费用开支(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支出)的学生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称贫困生。其中,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简称特困生。①城市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②持有市、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家庭子女;③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二、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全校学生的比例,其中特困生的比例。

  2、学校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面的具体做法和成效。

  3、学校现有的各类扶困助学途径,2005年、2006年全校扶困助学支出金额及投向。

  4、2005年、2006年学校按学费收入10%提取的扶困助学经费的使用情况。

  5、对现行国家和省助学奖学金政策的评价和完善意见。如何合理确定获得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占全体学生的比例?

  6、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操作层面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机制?

  三、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取书面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院校根据调研内容,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填报本通知所附的表格,组织开展学生问卷的发放和回收上缴工作。实地调研时,请每校召集20名获得不同类型资助(包括获得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助学等)的学生和学校负责扶困助学工作的部门同志召开座谈会。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于12月下旬选择部分院校进行实地调研,实地调研的院校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题调研对于了解全省高校扶困助学工作现状,完善扶困助学政策和机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院校要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要组织校内财务、学生工作、教务等部门密切协作、群策群力,确保按时有效地完成此项工作。

  2、组织开展问卷调查。请各院校按在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生人数的2%随机抽取学生,组织调查问卷填报和回收工作,调查问卷的具体格式见附件1。组织问卷调查时,要指导学生根据填报说明和调查表内容,正确填报有关信息,确保每张问卷有效回收。

  3、填报有关统计表格。各院校要按照附件2、附件3的格式和说明,分别填报《扶困助学情况调查表》和《在校本专科生生源地情况统计表》

  4、准备书面总结材料。各院校要根据本次调研内容提纲,认真组织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题研讨,撰写书面总结材料。

  凡用普通计划招生的成人院校也请一并填报有关资料。

  各院校的调查问卷、《扶困助学情况调查表》和《在校本专科生生源地情况统计表》和书面总结材料请于2006年12月25日前报送到省教育厅财务处和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并将《扶困助学情况调查表》、《在校本专科生生源地情况统计表》及书面总结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Email: wushd@ec.js.edu.cndhh329@163.com)。

  有关附件可至江苏省教育厅网站(www.ec.js.edu.cn )或省财政厅网站(www.jscz.gov.cn)上下载。

  各院校在组织调研工作中如有问题和疑问,请与省教育厅财务处吴胜东(02583335781)、省财政厅科教文处窦华华(02583633134)联系。

 

  附件:

     附件1.调查问卷

        附件2.扶困助学情况调查表

        附件3.在校本专科生生源地情况统计表

        附件4.有关代码填报说明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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