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教电〔2006〕17号
各市县电教站:
实验教学是学校实现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我省中学化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水平,提高化学实验教学和管理人员的素质,受教育厅委托,决定举办2006年海南省中学化学实验教学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的内容
1、中学化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中学化学实验室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和地位。,
2、中学化学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基本常识和基本知识。
3、中学化学实验教学的实施与化学实验教学的难点和重点。
4、新课程教改和中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学化学实验的改进和创新。
5、参观中学化学实验室。
二、培训班的授课教师:
培训班邀请海南师院化学系教师和中学有经验教师任教。
三、培训班参加对象:
各中学化学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各市县电教站的业务技术人员均可参加。
四、培训班的时间、地点:
培训班定于6月26日-6月30日在海南省电化教育馆举行(海南省电化教育馆地址:海口市西沙路2号)
五、培训班费用:
每名参加培训班人员收取培训资料费80元,食宿费、场地费、培训实验费等其他费用由教育厅经费统一支付。
六、报名和报到:
请各市县电教站按照培训分配名额安排本市县的人员参加培训班,并请于6月23日前将本市县的参加名单电告海南省电化教育馆教研培训科。(海南省电化教育馆教研培训科联系电话:66700495,联系人:詹汉海) 参加培训班的教师请于6月25日到海南省电化教育馆招待所服务台报到。 附: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表: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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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人数 |
单位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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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 |
5 |
昌江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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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 |
4 |
儋州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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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 |
4 |
五指山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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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 |
2 |
保亭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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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 |
2 |
白沙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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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 |
4 |
澄迈县 |
2 |
|
乐东县 |
3 |
定安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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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 |
3 |
临高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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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 |
3 |
琼中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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