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教育局、江西师范大学: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2004-2007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师字[2004]7号)精神,今年秋季我省继续举办中学英语骨干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和形式
通过培训,提高中学英语教师的听、说、读、写综合能力,理解中学英语课程标准,掌握中学英语新教材教法,促进中学英语教学方法的变革,使中学英语教学能真正体现素质教育精神。
培训依托省教育厅与爱德基金会合作的中学英语教师培训项目,由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具体承担。
二、培训时间、内容和地点
培训时间:脱产一学期,具体时间为2006年9月11日至2007年1月14日。9月9日报到,9月10日面试分班。
培训内容:英语听力、口语、英美文化背景,英语新课标解读,中学英语新教材教法,中学英语课件制作(现代教育技术运用),中学英语教学改革实践与研讨。
报到地点: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逸夫楼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联系人:吴易化,联系电话:0791-8506254。
三、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人数为60人,其中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30名。参训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有上进心和钻研精神;
2、长期从事中学英语教学、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或教研员;
3、从事过基础教育新课程的教学或研究工作。
各设区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四、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省教育厅按每人500元给予补助,住宿费按《关于规范江西高校学生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赣教计字[2002]146号)规定收取,资料费200元按实结算。住宿费、资料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回单位核销。
五、培训管理
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抓好培训的各个环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要建立参训教师档案,建立跟踪反馈、评价服务机制。参训教师要自带《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按规定把培训内容、学时、考试考核情况如实登入证书。培训结业后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培训结束后,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要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请各设区市将《2006年秋季中学英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教师推荐表》(见附件二)和《2006年秋季中学英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教师花名册》(见附件三)汇总后,于8月10日前统一寄至: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邮编:330027。江西省外语培训中心将于8月15日前直接向参训教师寄发通知书。 附件一 2006年秋季中学英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 2006年秋季中学英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三 2006年秋季中学英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教师花名册.doc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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