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教电〔2006〕31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学校:
由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和中国电视教育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英文缩写“NOC”活动)启动仪式将于2006年12月1—4日在云南省丽江市举行。第五届“NOC”活动是在成功举办了四届的基础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支持的一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活动。在启动仪式期间,全国NOC组委会将对第五届NOC活动竞赛的相关内容进行培训。第五届NOC活动的竞赛将在明年七月份举行。为了进一步开展创新教育研究,增强我省中小学师生的创新意识,提高中小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现决定组织全省各中小学校相关赛项的指导教师赴丽江市参加赛项培训,这次活动得到了教育厅的支持,希望各市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启动仪式及培训举办时间、地点
2006年12月1—4日,云南省丽江市第一中学
二、主要活动
(一)第五届“活动”启动仪式内容
1.第五届“活动”筹备会
2.相关领导致词
3.举办授旗仪式
4.参观考察
(二)第五届“活动”培训安排 1.培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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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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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
报 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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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 |
培
训
及
考
察 |
第一培训课堂 |
网络中文、网络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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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培训课堂 |
智能机器人足球、虚拟机器人足球、智能机器人创新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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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培训课堂 |
教学实践评优、主题网站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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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 |
全体返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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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本次培训按以上表格中的赛项分三个课堂同时进行,详细培训日程报到时发放;
2.各赛项培训提纲另见附件一;
3.另外,拟定于2007年3—4月之间举办第二次全国培训,培训赛项包括:“网络动漫创作”、“主题网页设计”、“DV短片作品”、“平面设计”、“优秀教育博客”、“教学、学具和教学仪器创新设计”和“信息技术相关的发明创新”;
4.将给所有参加培训成绩合格者颁发全国组委会的培训结业书 |
2.参会相关说明
(1)会议代表的住宿统一安排在丽江古城内。住宿标准:80、90、120、130/元/床/天。
(2)会务费680元/人(含餐费、讲义资料费、专家讲课费和考察费用等);
(3)会议代表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自理;
(4)请各市县教育局及学校2006年11月23日前将填写好的“参会回执表”通过邮件或电话报到海南省电教馆;(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6799364;电子邮箱:chenlei.0808@163.com)。
( 5) 第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全国组委会网站:www.noc.net.cn
附件:1、赛项培训提纲(见全国组委会网站) 2、参加赛项培训回执单(见全国组委会网站)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中小学 教育 培训 通知 海南省电化教育馆 2006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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