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陕教人〔2006〕17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管理的意见》(教基厅〔2006〕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06〕20号)要求,为了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进行安全管理专项培训的意见》(陕教稳〔2006〕2号),全面提高全省中学校长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应对突发性安全事件的能力,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三期中学校长安全管理专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指导思想与目的 全省中学校长安全管理专项培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安全是第一责任的原则,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通过培训,使广大中学校长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应对突发性稳定安全事件的能力,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师生的生命安全。 培训目的:本次培训既是对中学校长自身的安全管理专项培训,也是对培训员的业务培训,各参训校长在取得合格证书后,还要负责组织对本校的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专题培训。 二、培训内容、形式、师资与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中小学稳定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小学安全管理实务。培训形式主要有课堂讲授、观摩等。培训师资由省教育厅、陕西教育学院、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博爱医院等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学员在全部课程结束后,经考试合格者,颁发陕西省教育厅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对象 本期专项培训名额为240名。培训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完全中学、高级中学、职业中学的校长、副校长(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为2007年1月20日至23日。培训地点:陕西省军区招待所。参训校长于20日报到,报到地点:西安市小寨西路陕西省军区招待所(西安市小寨十字向西50米路南)。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及资料费每人5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往返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六、其它 (一)为确保完成教育部下达给我省2006年的中小学校长安全管理专项培训任务,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督促落实参训人员,确保参训校长准时参加培训。 (二)参训学员需提前准备本校安全管理经验材料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 (三)报到时每人交同版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四)为确保培训有序进行,请各参训校长在接到通知后,电话回执至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陕西教育学院教育系),联系人:张新娅,电话:029—85370080。 陕西省教育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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