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教办体〔2007〕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我厅今年将主办《音乐伙伴》全国少儿歌舞剧创作与展示竞赛福建赛区比赛,为使比赛能如期在全省各地各校进行,经研究,拟于近期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7年7月9日-11日(9日下午报到,10日培训,11日离会)。 二、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省林业厅招待所。 三、培训对象:每个县(市、区)骨干教师各1人,设区市体卫艺(德育)处(科)1人,设区市属小学骨干教师1人。 四、其他: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差旅费、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07年7月7日前将参与培训人员名单报我厅体卫艺处(电话:0591-87846074,传真:0591-87846074,E-MAIL:fjtwyc@163.com,联系人:林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音乐伙伴》全国少儿歌舞剧创作与展示竞赛骨干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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