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7-12 来源:
项 目
要 求
依据标准规范
一、教室用房
计算机教室面积
要充分考虑设备本身、人员操作、维修维护等空间的需要。
计算机教室面积生均面积≥1.8m2。
GB2887-89《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
GB9361-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二、室内设施
微机桌凳
专用单人或双人微机桌椅(凳),摆放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易于维护。
供电系统
1、计算机系统供电应与动力电路分开,加装配电箱。
2、在供电电压不稳定的地区,整个系统应配有稳压电源。服务器须配有UPS电源。
3、供电若为三相电,三相电要基本保持平衡。
4、电源插座符合供电规范。
安全防护
1、供电系统加装漏电保护装置。
2、接地系统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要有防火(符合消防要求)、防水、防盗措施。
室内环境
1、室内照明距离地面0.8m处光照度≥300lx。
2、地面、墙壁、顶棚应采用不易吸尘,不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室内无强磁场干扰;要装有窗帘、调温、调湿设备。温度:14—30℃,相对湿度:40%—75%。
3、有必要的防尘措施。
三、计算机及设备
学生用机
学生用机配置满足信息技术教育、能够运行多媒体常用工具平台软件、课件、辅助教学软件等需要;
基本配置:显示器为不小于15英寸数控彩显;主机CPU主频≥1.8GHZ或其它同等性能以上产品,内存≥128MB;硬盘(可选)容量≥40GB;网卡100M;声卡;耳麦;具备还原功能。
教师用机
基本配置不低于学生用机,另须配有光驱、软驱、USB前置接口,音箱,具备系统还原功能。
联网教室
计算机教室要联网。配有电子教室管理软件,有较丰富的应用软件、教学课件等,可上互联网或具有模拟INTERNET功能。
服务器
基本配置:显示器为不小于15英寸数控彩显;主机CPU主频≥奔腾4(Pentium4)2.4GHZ或其它同等性能以上产品,内存≥512MB;硬盘容量≥120GB。
四、教室管理
管理人员
必须有专(兼)职计算机教室管理教师,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管理老师须取得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培训合格证,具有一定计算机和网络管理水平。
规章制度
微机教室要有省下发的《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管理教师岗位职责》、《河北省中小学学生上机实习守则》等有关制度,并装框上墙,严格执行。
管理文档
要有计算机教室使用、教师机、学生机运行情况记录薄、保养维修记录、设备管理帐目、各类资料及购置软件的登记,并如实做好有关登记。
五、建设要求
承建合同
校方要与承建方签订计算机教室建设合同,详细注明计算机品牌、配置标准及要求、双方责任与义务、售后服务保证等。
设备要求
计算机及有关设备依照合同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验收,严禁“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严禁出现“三无”产品。
相关资料
承建方应向学校提供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随机资料等相关资料
应用培训
承建方应对学校有关人员进行应用培训。
竣工文档
工程完工后,承建方须向学校提供规范的竣工文档一式两份,并加盖承建单位公章。主要包括:
1、 合同文本复印件;
2、 有关企业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计算机生产许可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授权经销商证书、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建设资格证书〈河北省教育厅颁发〉)复印件;
3、 工程自检报告:软硬件配置数量情况、网络功能、技术性能等;
4、 计算机教室网络结构图、布线施工图,图中要明确标明设备的位置、电源线及网线的走向、端口对应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