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寒冷和严寒地区可采用在教室外墙和过道开小气窗或室内做通风道的换气方式.小气窗设在外墙时,其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60;
小气窗开向过道时,其开启面积应大于设在外墙上的小气窗面积的二倍;当在教室内设通风道时,其换气口可设在天棚或内墙上部,并安装可开关的活门。 第八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采暖、通风
第8.1.1条 教学用房设置的集中采暖系统,应根据学校的特点设计成能分区或分层调节,自成单独环路。
第8.1.2条 过渡地区、非集中采暖地区的舞蹈教室、美术教室、琴房等宜设置采暖设施。
第8.1.3条 学校建筑各种房间的采暖设计温度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学校用房采暖设计温度
表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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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名称 |
室内设计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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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史地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合班教室、科技活动室、仪器室、教室办公室及行政办公室 |
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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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操场 |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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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阅览室 |
18 |
注:①人体写生的美术教室,室内设计温度宜为26~28℃。
②表中风雨操场室内设计温度的规定,系指带围护结构者。
第8.1.4条 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可设置电风扇。
第二节 给水排水
第8.2.1条 在寒冷及严寒地区教学用房的给水进户管上应设泄水装置。
第8.2.2条 当化学实验室给水水嘴的水头大于2m,急救冲洗水嘴的水头大于1m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化验盆排水口应设耐腐蚀的挡污篦;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管材。
第8.2.3条 学生厕所大便器(或大便槽)应采用坚固耐用,便于管理维修的冲洗设备,并应保证冲洗强度和水量。
第8.2.4条 饮用水应设消毒处理设施。
第8.2.5条 自然科学园地和运动场地应设洒水栓。第三节电气、广播第8.3.1条学校供、配电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学校建筑的照明用电和电力用电应设总配电箱,总配电箱的位置应便于管理和进出线方便。
二、室外线路应保证安全,维护方便。
三、各幢建筑的电源引入处应设电源总切断装置,当为多层建筑时,除首层设电源总切断装置外,各层应分别设电源切断装置。
四、配电装置的位置和构造,应考虑安全可靠,防止意外触及的措施。
五、室内线路宜采用暗线敷设。
六、配电系统支路的划分宜按以下原则:
(一)教学用房和非教学用房的照明线路应分设不同支路。
(二)门厅、走道、楼梯照明线路应设单独支路。
(三)教学用房照明线路支路,控制范围不宜过大,以二至三个教室为宜。
(四)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
(五)各实验室内教学用电应设专用线路,电源侧应设有切断、保护措施的配电装置。
第8.3.2条 学校用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凡规定设一组电源插座者,均为220v二孔、三孔插座各一个。
二、语言教室和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应根据设备性能及要求,设置电源及安全接地、工作接地。
三、照明灯的开关控制,应考虑节电、使用方便及有利维修。灯具选型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应有利于清扫和维修。
四、实验室的电源应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电源插座宜设在实验桌上。
(二)准备室应设置电源和安全接地措施。
(三)物理实验室讲桌处应设三相380v电源插座。
(四)化学、物理实验室应设直流电源线路和电源接线条件。
(五)生物实验室的显微镜室,设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在实验课桌上,应设局部照明。
第8.3.3条 学校广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操场应根据使用需要,分别设置广播支路和扬声器。
二、播音系统中兼作播送作息音响信号的扬声器应设置在教学楼的走道、校内学生活动的场所。
三、广播线路敷设宜暗装。
四、广播室内应设置广播线路接线箱,接线箱宜暗装,并预留与广播扩音设备控制盘连接线的穿线暗管。
五、广播扩音设备的电源侧,应设电源切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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