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 4.1 行政办公用房
第4.1.2条 广播室的窗宜面向操场布置。
第4.1.3条 保健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保健室的大小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和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 二、小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间,根据条件可设观察室。 三、保健室应设洗手盆、水池和电源插座。
4.2 生活服务用房
第4.2.1条 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饮水处、教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
第4.2.2条 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
第4.2.3条 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 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过90m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的15%计算。
第4.2.4条 当有条件时,学校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厕所。 学校水冲厕所应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设排气管道。
第4.2.5条 教学楼内厕所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不影响环境卫生。在厕所入口处宜设前室或设遮挡措施。
第4.2.6条 学校厕所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小学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000mm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4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000mm长大便槽)和1000mm长小便槽计算。 二、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25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5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和1000mm长小便槽计算。 三、厕所内均应设污水池和地漏。 四、教学楼内厕所,应按每90人应设一个洗手盆(或600mm长盥洗槽)计算。
第4.2.7条 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淋浴室、更衣间内应设排气管道。
第4.2.8条 教学楼内应分层设饮水处。宜按每50人设一个饮水器。
第4.2.9条 饮水处不应占用走道的宽度。
第4.2.10条 学生宿舍宜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第4.2.11条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 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并不得分层设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第4.2.12条 学生宿舍的居室,应设贮藏空间,每室居住人数不宜多于7-8人。
第4.2.13条 学生宿舍应设晒衣设施。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第4.2.14条 宿舍盥洗室的盥洗槽应按每12人占600mm长度计算;室内应设污水池及地漏。
第4.2.15条 宿舍的女生厕所应按每12人设一个大便器(或长1100mm大便槽)计算,男生厕所应按每20人设一个大便器(或1100mm长大便槽)和500mm长小便槽计算。厕所内应设洗手盆、污水池和地漏。 中学、中师、幼师的女厕所内,宜设有女生卫生间。
第4.2.16条 餐厅和厨房的人流,气味和运输路线,均不得干扰教学用房的正常使用。
第4.2.17条 食堂的餐厅和厨房,应设部分走读生吃午饭、热饭和课间加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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