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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六)

发布时间:2004-7-29  来源: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过程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
  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应”;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一般采用“宜”;
  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
  4.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应这样作,但硬性规定这样作有困难时,采用“应尽量”。
  5.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作的,采用“可”。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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