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课程标准专辑
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二、分目标 (一) 情感与态度 ◆爱亲敬长、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 ◆珍爱生命,热爱自然,热爱科学。 ◆自信、诚实、求上进。 (二) 行为与习惯 ◆初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劳动习惯。 ◆养成基本的文明行为,遵守纪律。 ◆乐于参与有意义的活动。 ◆保护环境,爱惜资源。 (三) 知识与技能 ◆掌握自己生活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劳动技能。 ◆初步了解生活中的自然、社会常识。 ◆了解有关祖国的初步知识。 (四) 过程与方法 ◆体验提出问题、探索问题的过程。 ◆尝试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探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