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适用于J2424型3楞次定律演示器
1 基本性能
1.1 J2424型楞次定律演示器主要供中学物理演示实验用。
1.2 楞次定律演示器由铝梁、铝环(开口环和闭合环各一只)、支柱(附顶针)和底座组成。
1.3 外形尺寸:200×70×107MM
1.4 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40℃ 相对湿度:≤85% 工作时应无风
2 技术要求
2.1 铝梁长150±1mm,宽10±0.5MM,厚0.5MM,有两条通长加强筋。铜轴承套镶嵌在铝梁中点处,内嵌玻璃轴承,铝梁置于支柱顶针上时应能保持水平,两端的高度差应不大于1mm。并转动灵活。 2.2 铝环的直径50±0.5mm,宽16±0.5mm,厚1MM,开口环和闭合环分别铆接在铝梁两端下方,开口环开口间隙有2mm。
2.3 铝梁、铝环表面应经化学抛光处理。
2.4 底座直径为70±1mm,支柱高80±1mm,应与底座配合稳固,拆装方便。顶针在支柱中心线上垂直无锈蚀。
2.5 用T054型条形磁铁,迅速抽出(或插入)闭合铝环时,铝梁偏转角度不小于30度。
2.6 产品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JY26-79《教学仪器产品的一般质量要求(试行)》中第一~三章的有关规定。 3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3.1 铝梁平衡检验:将仪器置于平台上,用高度尺量度铝梁两端的高度差,应不大于1mm。 3.2 铝梁偏转试验:在本标准1.4条的规定下,将T054型条形磁铁(CT3高斯计测试不大于300高斯)插入闭合铝环,使磁铁中性面位于铝环中央。迅速抽出磁铁时铝梁的偏转角度(不得与铝环相接),应不小于30度。 3.3 交收检验:按JY 27-79《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试行)》中3(1)、(2)、(3)、(4)进行。
4 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保管
4.1 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保管应符合JY26-79《教学仪器产品的一般质量要求(试行)》第六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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