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软件制作室 (一) 环境要求 ① 每间软件制作室的使用面积:30㎡/间。 ② 照明:自然光及辅助照明,工作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 200 Lx;台面无阳光直射,室内无眩光,宜安装窗帘。 ③ 通风:采用自然通风。 ④ 噪声:室内环境噪声应低于55分贝。 ⑤ 温度:室内温度以不高于30℃为宜,宜安装空调。 ⑥ 供电指标:宜配UPS电源。 ⑦ 安全: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安全设备。 (二) 设计要求 1.软件制作室应具有良好的防雷设施,防静电地板,并远离有强电磁场辐射和有强腐蚀性的物体。 2.软件制作室单独接地电阻≤4 Ω,接入楼体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1 Ω。 3.湿度适宜,宜设在楼房的中、上层,不宜设在地层和顶层。 4.计算机台可采用条案式设计。 5.所有计算机联网,与国际互联网和校园网联接。 6.附设计算机软件资料室
(三) 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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