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1、省、市一级小学、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六市)的小学按第一类要求设置。 2、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小学按第二类要求设置。 3、经济欠发达地区村级完全小学按第三类要求设置。
实验室建设环境指标
1、 采光:应保证实验室(楼)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 2、 照明: (1) 采用自然光及辅助照明。 (2) 教师演示台及学生实验桌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 200 Lx,书写板宜设局部照明,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不应低于200 Lx,书写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室内无可见眩光。 (3) 实验室照明灯具的数量、功率、布置方式和悬挂高度必须满足平均照度的要求。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不应低于1700mm,不得用裸灯。 3、 遮光:窗户宜安装窗帘。 4、 通风:采用自然通风或排气扇强制排风,使室内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 5、 噪声:室内环境噪声应低于55分贝。 6、 温度:室内温度以不高于30℃为宜,室温过高宜采用器械降温。 7、 供电指标:执行教育部《实验室设备 电源》标准。 8、 供水:供水水压不低于2×105Pa。 9、 安全:配备防火、防盗等安全设备。 10、 环保: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应避免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 一、科学实验室 科学(3~6年级)课程是以培养科学素养为宗旨的科学启蒙课程。科学探究是科学学习的核心。科学实验是学生进行科学探究的重要方式,实验室则是学生学习和利用实验的主要场所,是科学探究学习的主要资源。因此,学校应高度重视科学实验室建设,配置必要的药品、仪器和设备,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进行实验探究活动;在保证实验安全、有序的前提下,条件较好的学校应向学生开放科学实验室,为学生自主地开展实验探究活动创造良好条件;要重视对科学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和健全科学、规范的科学实验室管理体制;教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建设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科学课程实施的顺利进行。 (一)科学实验室的装备要求 为课程内容提供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科学实践活动的场地,为开放式探究实验提供方便。它包含科学实验室、科学探究室、仪器准备室(含实验员办公室)等配套设施 。 各室功能如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