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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现代化装备标准(试行)总则

发布时间:2005-6-9  来源:南京教育装备网

 

  办学条件是学校教育教学乃至整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是推进教育现代化重要的保障,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备的物质条件和重要载体。

  当前,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要求不断提高,与之相适应的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也需不断提高、完善。

  根据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学校素质的要求,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原《江苏省乡镇教育、中小学和幼儿园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现代化装备学校标准》(试行)。

  《标准》以适度超前和实用为原则,为中小学提供了高标准的现代化办学条件,能满足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社会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是各类学校5—10年经过努力能实现的目标。

  《标准》基本包涵学校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各类仪器设备及实验(专用)室的设备设施,其主要内容由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体能训练、艺术教育、科学实验及生产实习设备组成。

  《标准》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分别列出。每一类型学校分别提出了三类要求,第三类要求系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第二类要求系较高要求,第一类要求系示范要求。  

  《标准》提出了学校现代化装备的一般模式,鼓励学校创建适应教育教学多元化、个性化要求,更加符合现代教育理念、教学活动和学习活动创新的学校装备新模式。鼓励学校创建适宜的校园网络,充分运用网络资源,改造传统的教学模式,创建新型的适应终身学习理念的教学活动方式。

  《标准》中实验(专用)室内设备配备数量均按一个室的要求列出,其总数根据学校的规模确定。实验(专用)室面积按学校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执行。

  学校应遵循坚持标准,统一规划,量力而行,积极主动,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要逐步发展为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使用高效的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体系。要以素质教育为中心,以装备和应用计算机及多媒体视听设备为主要标志,在充分发挥现有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教学效益的基础上,不断优化配置各学科先进的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含电子读物、音像制品),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加大力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达到教育现代化装备标准的学校,应充分发挥装备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为周边学校和社区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带动其它学校素质教育的开展,促进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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