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蹄形电磁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物理教学实验中演示电磁铁工作原理的蹄形电磁铁。教学上用于同样目的的其他形式电磁铁可参照采用。 2 引用标准 JY 0001 教学仪器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 3 术语 3.1 蹄形电磁铁 教学中为了便于讲授电磁铁工作原理采用的U形铁芯、活动衔铁结构的直流励磁电磁铁。 3.2 吸力 电磁铁铁芯在线圈通电后产生的对衔铁的磁吸力。 3.3 铁芯剩余磁力 电磁铁在切断电源后铁芯剩余的吸力。 3.4 磁路平均总长度 铁芯和衔铁构成的磁回路中最长路径和最短路径的算术平均值,等于截面几何中心的磁回路长度。 3.5 两磁极面中心距离 铁芯两端面处几何中心间距离。 4 技术要求 4.1 使用条件 工作电压:直流,不大于6V。工作电流:不大于1A。 4.2 蹄形电磁铁在连续工作20min后线圈温升应不大于75℃。 4.3 蹄形电磁铁产生的吸力不小于49N。 4.4铁芯剩余磁力应不大于5.88N,既在断电后衔铁和重物总质量不大于600G时应自行与铁芯脱离。 4.5 蹄形电磁铁铁芯和衔铁 4.5.1 磁路平均总长度不小于220mm,两磁极面中心距离不小于40mm。 4.5.2 衔铁尺寸应符合: a. 长等于铁芯两端面外端间最大距离; b. 宽等于铁芯宽度或直径; c. 厚不小于4.0mm。 4.6 铁芯上部中间和衔铁下方中间有挂钩,挂钩承重不小于196N。 4.7 蹄形电磁铁线圈 4.7.1 线圈骨架用塑料布制成。骨架上在两端应有接线柱,接线柱要安装牢固。接线柱、焊片及垫圈均为铜质。接线柱分别用红、色色表示接入后的电流方向。 4.7.2 线圈外绕有明显的绕向标志。绕向标志方向应与线圈绕向一致。 4.8 铁芯、衔铁及线圈架外观要求应符合JY 0001第6章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线圈温升用电阻法测量。分别测量蹄形电磁铁工作前环境温度下线圈电阻值和在直流1A电流下连续工作20min后的电阻值,按下式计算线圈4.2条规定。 电阻法测温升计算公式:
式中:△t——温升,C; Rt——工作前线圈电阻,Ω; △R——工作后线圈电阻的增量,Ω; t——室温,℃; α——铜的电阻温度系数,取4.33×10/℃。 线圈电阻测量用不小于4位半的数字万用表。电流测量用精度不低于2.5级的直流安培计。 5.2 吸力试验在第4.1条规定的条件下将线圈先通少许直流电吸住衔铁。使衔铁的挂钩位于两磁极纵横两个方向的正中位置,并将挂钩挂住质量为5Kg的重物。调节线圈两端电压使通过线圈的电流逐渐增大至1A,应能提起重物且电压值不大于6V。电压、电流的监测,使用精度不低于2.5级的电压、电流表。 5.3 铁芯剩余磁力试验 5.3.1 铁芯剩余磁力试验在吸力试验后进行。不切断电源,更换重物。重物和衔铁总质量为600g。然后切断电源,衔铁应自动脱离铁芯。 5.3.2 当因各种原因使铁芯和衔铁存在较大剩余磁力时,此项试验前可先通以1~2A交流电流并逐渐将电流减小到零进行退磁,第5.2和5.3.1条试验。 5.4 第4.5条长度检验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5.5 其余技术要求凭感官检查。 6 检验规则 6.1 蹄形电磁铁的检验分为交收检验、例行试验和质量监督检验。 6.2 交收检验项目为第4.3条和第4.8条。检验方式为逐台检验。判定规则按JY 0002第3.4.1条规定。 6.3 例行试验 6.3.1 例行试验规则按JY 0002第5章规定。 6.3.2 蹄形电磁铁例行试验项目只进行技术要求全部内容的试验,不进行气候环境试验、机械环境试验、超负荷试验和使用寿命试验。 6.3.3 例行试验的抽样方法按JY 0002第3.3条规定。 6.4 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按JY 0002第6章规定。 6.5 蹄形电磁铁不合格判据应按JY 0002第3.4条规定,其主要性能指标为技术要求中第4.1、4.2、4.3、4.4、和4.6条。 6.6 不合格批的处理 不合格批可在对全部技术要求进行逐台检验和剔除不合格品后重新提交检验。但对由于设计原因产生的不合格除外。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蹄形电磁铁的标志、、运输、贮存按JY 0001第9章规定。 7.2 蹄形电磁铁批量发货用瓦楞纸箱作包装,每件不得超过50Kg。 7.3 蹄形电磁铁说明书中必须说明使用的电压和电流、线圈导线直径和匝数。 7.4 蹄形电磁铁产品在实验室保管时铁芯端面应涂防锈油。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教学仪器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伟德、胡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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