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教学用电磁波发送接收演示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学校教学用米波波段发射功率不大于0.5W的电磁波发送接收演示器(以下简称演示器)。 2 引用标准 GB 4793 电子测量仪器安全要求 JY 0001 教学仪器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09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JY 0010 教学用电子仪器的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通用技术条件 JY 0026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3 产品型号 3.1 产品型号的组成和形式执行JY 0026的规定。 a 产品分类代号为Z, b 产品名称汉语拼音字头代号为DB, c 产品用演示仪器汉语拼音字头Y为特征代号, d 产品主参数用电磁波的波长表示。 3.2 型号示例 Z-DB-Y-1.3 表示波长为1.3m的电磁波发送接收演示器。 4 技术要求 4.1 结构与外观要求 4.1.1 演示器由发射器、接收器等组成。接收器具有调谐接收,微安表定量接收,信号灯显示接收及扬声器发声接收等部分。 4.1.2 演示器各部分结构及使用材料应符合JY 0001标准中第5章要求。 4.1.3 演示器各部分外表应无缺陷,表面涂镀层不应起泡、脱落、面板字符清晰、标志正确,调节旋钮安装正确,转动灵活,定位对线,各部分装拆方便,电路接触良好。 4.2 工作环境条件 温度:0~40℃ 相对湿度:不大于90%(40℃) 4.3 使用电源 发射器使用交流电源,电压220±22V,频率50±2.5Hz。 接收器可不使用电源,直接接收指示;或使用干电池电源。 4.4 安全性要求 按GB 4793的规定,演示器的发射器属于Ⅰ类安全仪器,发射器应具有完整的功能绝缘,并装有安全接地点。 4.1.1 绝缘电阻 不小于20MΩ 4.1.2 试验电压 1.5KV 4.1.3 36V以上电压的电路部分不能裸露。 4.5 发射器的性能要求 4.5.1 工作频率 应在225~250MHz范围内 4.5.2 工作状态 等幅、调幅二种 4.6 接收器的性能要求 4.6.1 接收器采用小电珠发光显示调谐接收,接收距离不小于0.5m。 4.6.2 接收器采用量程为100μA的微安表作定量显示接收,接收距离不小于3m时,微安表示值不小于80μA。 4.6.3 接收器采用不小于5个信号灯作定性显示接收,接收距离不小于3m。 4.6.4 接收器采用扬声器发声显示调幅认号接收,接收距离不小于8m。 4.7 环境试验要求 4.7.1 成套演示器应能承受温度为60±2℃的高温贮存试验。 4.7.2 成套演示器应能承受温度为-40±2℃的低温贮存试验。 4.7.3 成套演示器应能承受温度为50±2℃,相对湿度为90%±3%的湿度贮存试验。 4.7.4 成套演示器应能承受自由跌落高度为800mm的运输试验。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与结构检查方法 演示器处于非工作状态,目测手感检查整套仪器各零件、部件的外观质量与结构,应符合4.1条要求。 5.2 安全性要求检查方法 5.2.1 绝缘电阻的试验方法按JY 0009中第4.4.3条规定进行,应符合本标准4.4.1条要求。 5.2.2 电压试验的方法按JY 0009中第4.4.4条规定进行,应符合本标准4.4.2条要求。 5.2.3 目测检查发射器接地是否正确,高电压电路部分有否裸露。 5.3 电源电压试验方法 按JY 0009中第4.4.5条规定的方法,对发射器进行电源电压试验。 5.4 发射器工作频率测试 将发射器接通电源,工作状态等幅,装上发射天线,预热5min。将准确度不低于1%的数字频率计置于发射器前1m处,频率计的输入线二根分开,平行于发射天线,此时频率计显示的频率,应符合4.5.1条要求。 5.5 调谐接收检验 将发射器接通电源,工作状态置等幅,装上发射天线预热5min。将带有小电珠的调谐接收器置于发射器前0.5m处,接收天线保持和发射天线平行。慢慢转动调谐旋钮,小电珠应调到发光。 5.6 电表指示接收检验 将发射器接通电源,工作状态置等幅,装上发射天线预热5min。将带有电表的接收器置于发射器前3m处,接收天线保持和发射天线平行。慢慢转动灵敏度调节旋钮,电表批示应达到80μA以上 。 5.7 信号灯指示接收检验 将发射器接通电源,工作状态置于等幅或调幅,装上发射天线预热5min。将带有信号灯的接收器置于发射器前3m处,接收天线保持和发射天线平行。接收器的灵敏度旋钮转到灵敏度最高处,此时接收器信号粉应有三只以上发光。将接收器灵敏度减小或将接收器相对发射器的距离增加,信号灯发光数应逐个减少。 5.8 扬声器接收检验 将发射器接通电源,工作状态置于调幅,装上发射天线预热5min。将带有扬声器的接收器置于发射器前8m处,接收天线保持和发射天线平行。调节接收器灵敏度旋钮,扬声器应发出足够响的音频声。如果发射器有数种音频调制,每种都应正常接收。 5.9 环境试验方法 按JY 0009标准中4.5.2、4.6.2、4.9.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达到本标准4.7.1、4.7.2、4.7.3、4.7.4各条的要求。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检验按照JY 0002标准4、5、6章规定进行。 6.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表1,表中项目序号2、3、4、6~10为主要性能指标。 表1
|
项目序号 |
检 测 内 容 |
交收检验 |
例行试验 |
|
1 |
外观结构 |
● |
● |
|
2 |
绝缘电阻试验 |
● |
● |
|
3 |
电压试验 |
○ |
● |
|
4 |
目测检查安全性 |
○ |
● |
|
5 |
电源电压试验 |
— |
● |
|
6 |
发射器工作频率 |
○ |
● |
|
7 |
电珠发光接收距离 |
● |
● |
|
8 |
微安表指示接收距离 |
● |
● |
|
9 |
信号灯指示拉收距离 |
● |
● |
|
10 |
扬声器发声接收距离 |
● |
● |
|
11 |
高温贮存试验 |
— |
● |
|
12 |
低温贮存试验 |
— |
● |
|
13 |
湿度贮存试验 |
— |
● |
|
14 |
运输试验 |
— |
● |
|
15 |
产品包装质量 |
● |
● | 注:●表示必检项目、○表示抽检项目。 6.3 判定规则 6.3.1 生产厂质量部门负责的交收检验,对产品全数按表1交收检验项目逐项进行检验,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合格品,应退回生总经理返修。 6.3.2 收货方进行交收检验,按JY 0002中第3.4条的规定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6.3.3 例行试验和监督检验产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样按JY 0002中第3.3条进行,并按3.4条判定产品检验是否合格。 7 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JY 0010的各项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杭州市教学仪器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何振华、刘成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