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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0117-91)教学用闸刀开关

发布时间:2004-8-2  来源: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教学用闸刀开关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用的教学用闸刀开关。
2 引用标准
JY 0001 教学仪器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26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3 产品分类
3.1 产品依照其结构分为单刀单掷式;双刀单掷式;单刀双掷式;双刀双掷式四种型式。
3.2 产品的主要参数为6A。
3.3 产品型号的组成及形式执行JY 0026的规定。
a 产品型号的分类代号为D;
b 产品名称的拼音字头为ZK;
c 产品的形式特征代号单刀单掷式为DD;双刀单掷式为SD;单刀双掷式为DS;双刀双掷式为SS。
3.4 型号示例:D-ZK-SD-6表示主参数为6A双刀单掷式闸刀开关。
4 技术要求
4.1 开关的最高工作电压36V,额定工作电流6A。
4.2 工作环境条件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4.3 开关闸刀与接线柱及垫片均为铜质,闸刀的宽度不小于7mm,闸刀厚度不小于0.7mm。接线柱直径为φ4mm,有效行程不小于4mm。
4.4 开关通额定电流,其导电部分允许温升不大于35℃,操作手柄允许温升不大于25℃。
4.5 开关的绝缘强度应能承受1200V,漏电流为5mA,频率50Hz的正弦交流试验电压历时1min的耐压试验,应无飞弧、无击穿现象。
4.6 开关在额定直流电流工作条件下,其接线两端直汉电压降应不大于100mV。
4.7 开关在高温50±2℃和低温-40±2℃各贮存4h,其工作性能不变。
4.8 开关的电寿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经电寿命试验后,开关的工作性能不变。
电寿命技术要求

序号

 

试验内容

 

交流试验电压

V(50±2Hz)

 

交流试验电压

V(50±2Hz)

 

操作次数

 

1

 

额定电流试验

 

36

 

额定电流

 

1000

 

2

 

超载试验

 

36

 

额定电流的120%

 

100

 

4.9 开关的结构及外观应符合JY 0001第5章和第6章的要求。
4.10 开关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5 试验方法
5.1 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开关的宽度和厚度,应符合4.3条要求。
5.2 温升试验
在环境温度为20±5℃、无风的室内,按图1.1或图1.2将开关S接入所示电路进行试验,通电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mm2,通直流或50±2Hz的正弦交流额定电流,待开关温度稳定(相隔30min所测温升之差不超过1℃,则认为温度稳定)后(用准确度不低于1.5级的电流表测量电流,用允许误差为±2℃的点温计测量温度),测量靠近开关触点的导电部分和手柄(对于双掷式触头应取测量值较高的一侧),用测得的最高温度减去室温,即为开关温升,应符合4.4条要求。


5.3 耐压试验
用高压试验装置在室温下进行试验,受试部位为不同极性的接线端之间和带电部分与底座之间,试验装置漏电流置5mA档,逐渐升高电压至1200V,保持1min,试验结果应符合4.5条要求。
5.4 直流电压降试验
在环境温度为20±5℃室内,按图2将开关S接入所示电路进行试验,开关通以额定直流电流,用准确度不低于是1.5级的磁电系电流表测量电流,用准确度不低于0.5级的磁电系直流毫伏计测量接线两端的电压降,先接通开关,再接通毫伏计,先断开毫伏计,再断开开关,使开关通断3次,取3次测量值的平均值(对于双掷式触头,取测量值较高的一侧),应符合4.6条要求。


图2
5.5 高低温贮存试验
a.开关放入高温试验箱,将温度升至50±2℃,待温度平衡后,保持4h,取出开关在室温下放置4h,测量开关的性能应符合4.4、4.6条要求。
b.开关放入低温试验箱,将温度降至-40±2℃,待温度平衡后,保持4h,取出开关在室温下4h,测量开关的性能应符合 4.4、4.6条要求。
5.6 电寿命试验
按图3将开关S接入电路进行试验,测量用的交流电流表和交流电压表的准确度不低于1.5级,可变电阻R为无感电阻,开关S开启和闭合用手动或专用设备,开启和闭合每分钟不超过30次,对于双掷式触头,只任选一侧触头进行试验,试验后开关性能应符合4.4、4.6条要求。


图3
5.7 结构及外观用感观检查应符合4.9条要求。
5.8 强度试验
手持开关,开关底面向下,底面距水泥地面1m,使开关自由跌落3次,用感观检查开关的零部件无碎裂。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的检验执行JY 0002第3.2条的规定。
6.2 交收检验执行JY 0002第4章的规定,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6、4.9条。
6.3 例行检验执行JY 0002第5章的规定。
6.4 监督检验及抽样执行JY 0002第6章和3.3条规定。
6.5 检验的不合格判据执行JY 0002第3.4条的规定,产品的主要性能为4.4~4.6条。
7 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照JY 0001第9章的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陕西省教学仪器供应管理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涛、刘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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