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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红星中学-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4-9-16  来源:

 

1.负责化学实验室一切仪器物品保管,制订仪器、物品的更新添置计划,并对实验室内所有财产登记造册建帐。

2.负责仪器药品分橱归类编号:存放橱柜和仪器药品号统一,仪器药品存放整齐,便于拿存。化学药品必须有标签。

3.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有意损坏仪器按原价2—3倍赔偿,不小心或操作不当损坏仪器,视情节轻重全价或半价赔偿;正常损坏例外,但要做好损坏记录)。

4.严格执行仪器药品的借用制度。实验室内的一切财物不得借出实验室,特殊情况需要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

5.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做到橱柜、仪器、药品、门窗、地面、桌凳整齐、清洁。

6.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实行专人负责,采取积极措施严加保管。

7.经常对化学药品进行观察,标签若坏的应重新换上,对原标签及过期失效药品要及时处理。

8.对任课教师开展学生实验及实验班级的纪律进行评估,有责任向教研组或学校建议表扬或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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