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总则
1. 为了保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院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由网络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校园网络主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所有的软、硬件的集成系统。
3. 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网络中心可委托相关单位人员(如:教务处、保卫处)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工作站。
二. 安全保护运行
1. 除网络中心,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录校园网的主、辅节点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2. 校园网公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如:宣传部)审核备案后,由指定人员发布。
3. 校园网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户和口令(如个人的E-mail信箱)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4. 正常情况下,每间办公室、教室只接一个信息点,只能有一台计算机联网,这样才有助于IP地址的管理。未经允许,严禁在本室内接入其它网络设备(如集线器等)搭建局域网。
5. 校园网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6. 严禁在校园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应事先使用相应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和杀毒。
7.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内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 不得制造或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扫描端口,不得发送邮件炸弹,导致网络系统或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诸如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锁、瘫痪等运行异常。未经有关管理人员批准,不得切断他人的网络连接。
9. 网络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中心设立的E-mail服务器,未经学院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开设E-mail服务器。
10.网络中心机房钥匙应严格管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11.计算机、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重要设备应由专人进行管理,注意维护和保养,要定期对重要仪器设备进行核查,并随时登记设备使用状态和维修纪录。
12.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网络中心动用机器设备,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必须进行登记,经本中心人员指导或协同下进行操作。
13.网络中心和安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建立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和安全保卫工作。
14.及时下载相应病毒升级和系统补丁文件,严禁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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