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教备[2005]2号
关于全省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建设暨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站(所、室、处):
根据湘教备【2004】6号《2004年全省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要点》文件和湘教备【2004】25号《市州县(市、区)教育装备机构建设暨工作考核评估标准》文件精神,为加强装备机构队伍建设,改进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规范教育技术装备行为,强化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的内部管理,在各市州、县(市、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省装备处组织了9各考核评估小组,对全省14个市州、28个县(市、区)的教育技术装备站(所、处、室)进行了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建设暨工作考核评估。
通过此次考核评估,我们看到: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我省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建设和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已切实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涌现出了像长沙市教育行政领导高度重视教育装备工作、加大教育装备经费投入、现代装备与常规装备的均衡发展;株洲市重视规范教育装备采购行为、理顺教育装备采购智能;湘潭市在开创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新局面、注重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协调发展;长沙县、隆回县和祈东县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等方面的好典型。同时,我们在评估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绝大多数县(市、区)的专项经费落实不到位,存在着用实验仪器费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的现象;而是部分城市区装备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不够,一些工作难以落实;三是重投入建设,轻使用管理;四是重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轻传统仪器装备等等。这些问题,使得教育装备得使用管理工作难以适应时代发展得步伐,希望引起各级教育行政、教育装备部门得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尽快得到解决。
综合各组考核评估情况,经省装备处研究决定,授予株洲市教育技术装备所等18个单位为“全省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建设暨工作考核评估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岳阳市电化教学仪器站等22个单位为“全省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建设暨工作考核评估先进单位”称号(我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喜获该称号);授予张家界市电教仪器站等2个单位为“全省教育技术装备机构暨工作考核评估合格单位”称号。同时,对获得以上称号得单位颁发奖牌,并对其站长给予奖励。希望受表彰得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就构队伍建设,改进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使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得要求,紧紧围绕素质教育,不断促进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建、配、管、用”协调发展。
附件:全省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建设暨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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