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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文献目录-1

发布时间:2004-7-29  来源:

 

    第四篇 文 献 目 录
    第一章 图书馆目录………………………………………………………….1
    第一节 图书录的馆目定义和作用……………………………………...1
    第二节 图书馆目录的种类和特点……………………………………...2
    第三节 图书馆目录的发展概况………………………………………...4
    第四节 编目工作的规章制度…………………………………………...6
    第二章 文献著录的一般原理………………………………………………..7
    第一节 文献著录标准化的意义…………………………………………....7
    第二节 著录与款目的意义和作用………………………………………….7
    第三节 著录项目和著录用的标识符………………………………………..8
    第四节 著录格式……………………………………………………………11
    第五节 著录项目的选择和依据……………………………………….…….19
    第六节著录用文字….……………………………………………………………………….19
    第三章 普通图书著录法………………………………………………………...20
    第一节 书名与责任者项…………………………………………………...20
    第二节 版本项与出版发行项……………………………………………...25
    第三节 载体形态项与丛书项……………………………..……………….29
    第四节 附注项与标准书号及有关记载项……………….……………….32
    第五节 提要项与排检项………………………………..………………..34
    第四章 丛书与多卷书著录法…………………………………..……….…....36
    第一节 分析著录与综合著录…………………………..………….…….36
    第二节 丛书著录法……………………………………..………………38
    第三节 多卷书著录法…………………………………..………………40
    第五章 连续出版物与特殊类型出版物著录法…………………………….43
    第一节 连续出版物的特征、著录项目和著录格式…..………………..43
    第二节 常见连续出版物的著录方法…………………..…………….…45
    第三节 多语文图书的著录……………………………..……………….49
    第四节 图与地图的著录………………………………..……………….50
    第五节 零散资料的著录…………………………..……..……………….54
    第六节 非印刷型资料的著录……………………….……………………55
    第六章 卡片式目录的组织…………………………………………………58
    第一节 著录标目…………………………………….…………………....58
    第二节 参照法……………………………………………..……………....62
    第三节 字顺目录组织法……………………………..……………………66
    第四节 分类目录组织法…….………………………..…..………………68
    第五节 中小学图书馆(室)的目录体系……………………. …………..…. ….…69 第六节 中小学图书馆(室)编目工作的方式方法….…………………….….…….71
    第一章 图书馆目录
    第一节 图书馆目录的定义和作用
    “目录”是“目”和“录”的合称。“目”是指的篇名或书名(篇名也称细名或小名;书名也称总名或大名)。而“录”是对“目”的说明和编次,也称序录、叙录或书录,即对书的内容和著者事迹的记录,后来又称为题解、提要等。
    “目录”一词,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它最早出现于汉成帝年间刘向校书时。《汉书》上说,刘向校书时,对于每一部书“辄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录而奏之”;又说:“爰著目录,略叙洪烈”。从这里可以看出,“目录”一词,最初是指一书的目录,即指一书的篇章名目和内容介绍的记录。后来发展成群书的目录,即一批书的目录。它不但包括每一部书的篇目及其内容的记录,而且还把全部目录中、所包括的全部图书加以分类。因此,后来所讲的“目录”,则是专指群书的目录而言。
    “图书馆目录”即是指的图书馆的藏书目录,它是根据一定的规则,把馆藏图书著录成各种款目,并用不同的标目,按多种方法排列组织,实现多途径检索,以满足读者对图书文献的需求。图书馆目录只是群书目录的一种。如:书目索引、联合目录、出版发行目录等,不属于图书馆目录的范畴(尚有争议,有人认为上述三种目录属于这一范畴)。因为图书馆目录是图书馆的藏书目录,受图书馆藏书所制约,它只反映图书馆的藏书。
    图书馆目录是揭示、识别、检索馆藏图书(文献)的工具。也是图书馆做好业务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必备工具和重要手段。其作用在于:
    一、揭示藏书、传递信息、指引读者检索书刊文献资料
    图书馆是人类知识的宝库,其藏书浩如烟海。图书馆通过什么手段来报导本馆的藏书,并向读者传递馆藏文献信息呢?这就要借助图书馆目录。
    在编制图书馆目录时,要求按照一定的著录规则,对馆藏各种图书的内容和外部特征作完整的记录与正确的评价。这就向读者提供了馆藏的每一种文献资料的目录学知识,借此,读者便可以确认图书,了解图书的内容和价值,从而可以回答读者各种检索要求。通过目录,读者可以知道图书馆是否有某一种特定图书;关于某个问题有些什么书?某位著者有一些什么书等等问题。可以说,目录是藏书的缩影,是读者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对图书馆来说,目录是向读者揭示藏书的工具;对读者来说,目录是检索图书的工具。因此,图书馆必须编制分类目录、书名目录、著者目录、主题目录,并辅之以专题目录、新书通报、联合目录等,建立完整的目录体系,供读者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途径检索到他们所需要的书刊文献资料。     二、宣传图书、推荐图书、指导读者正确阅读
    图书馆目录的主要功能是检索,但又不应是纯检索,而要充分显示其倾向性。这种倾向性在于准确地评价和系统地揭示藏书。中央文化部早在1957年就指出:“对于目录编制工作,各公共图书馆今后应予以重视。目录是宣传图书、指导阅读的工具。因此各公共图书馆应根据本身的力量,不断改进目录的编制与组织,逐步提高目录的思想性,加强其对读者的指导作用。因此图书馆目录应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有区别地揭示藏书;通过著录与分类,对每种书的内容、思想倾向、科学价值与用途作客观的切合实际的评价;组织目录时,对值得推荐的优秀图书作明显的标志等等。使读者在检索过程中,鉴别比较图书,分清优劣,决定取舍。”文化部所指出的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各类型图书馆,因为各类型图书馆的目录都具有宣传图书、推荐图书、指导读者正确阅读的作用。
    三、是图书馆进行科学管理的工具
    图书馆在采购图书时,需要根据图书馆目录掌握各类图书的入藏情况,拟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重点,补缺配套,避免重复。图书分编工作,必须查对图书馆目录,保证分类、著录前后一致,避免同书异号或异书同号。在读者工作中,要利用图书馆目录熟悉藏书,为读者选书,解答咨询,编制各种推荐性、参考性书目索引,以及为图书展览会、图书评论会提供有关资料。此外,图书典藏工作,编制各种统计报表等,也都离不开图书馆目录。 综上所述,图书馆目录,无论对广大读者还是对图书馆业务工作人员,都是不可缺少的工具。它是图书馆科学管理的基础,是一项思想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做好图书馆目录工作,对实现图书馆的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图书馆目录的种类和特点
    图书馆为了适应读者检索文献和本身业务工作的需要,所编制的图书馆目录,不仅种类多,而且职能各异,各种不同的目录彼此之间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图书馆目录的种类,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划分。
    一、按使用对象来划分:
    ㈠ 读者目录。又叫公共目录或公用目录。它是图书馆目录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目录,承担着揭示、宣传、检索文献的主要任务。它的特点是:
    1、对不同的读者,要有区别地揭示藏书;
    2、具有强烈地指导性;
    3、对读者目录要经常地检查、整顿,要及时地补充新书。
    ㈡ 公务目录。又叫工作目录或事务目录。它是专供图书馆工作人员使用的目录。它的特点是:
    1、能全面而集中地揭示馆藏;
    2、记载着图书馆的一切业务注记。
    二、按揭示藏书的不同特征来划分:
    ㈠ 分类目录。它是按图书文献内容的学科体系,依据本馆所使用的图书分类法组织起来的目录。可从学科知识体系检索文献和揭示出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
    ㈡ 题名目录。它是按题名字顺组织起来的目录。可从题名检索特定的书、刊和集中同一书、刊的不同版本。
    ㈢ 责任者目录。它是以责任者的名称为标目,按字顺组织起来的目录。可从责任者名称检索特定文献和集中馆藏的该责任者的全部著作及有关著作的评论性著作。
    ㈣ 主题目录。它是按文献内容的主题词的字顺组织起来的目录。它能揭示同一主题有些什么文献,可以将不同学科角度所反映同一主题的文献集中在一起。并通过主题词直接检索文献。
    三、按目录的载体来划分:
    ㈠ 卡片式目录。是将文献的内容和形式特征,按规定的格式著录在卡片上(国际标准卡片的尺寸为7.5cm× 12.5cm),再将所有卡片按一定的规则组织起来的目录。其优点是灵活方便可随时剔旧补新;一套目录可供众多读者使用。缺点是体积大,不能携带、易乱,成本高。
    ㈡ 书本式目录。是将文献内容和形式特征著录在空白书册上的目录。其优点是体积小,便携带,可复制多份供多人同时使用。缺点是不能随时增补新书。
    ㈢ 缩微目录。是用照像的方法,将文献著录内容缩摄在缩微胶卷或缩微胶片上,利用显微阅读机阅读的一种目录形式。优点是存贮密度大,体积小,携带方便,成本低。缺点是必须借助阅读机才能阅读。
    ㈣ 机读目录(MARC)。即机器可读目录。是将各种文献的编目数据,记载在计算机存贮的载体(磁带、磁鼓、磁盘)上的一种目录。优点是一次输入,多项检索;检索速度快,质量高,编目自动化,利于集中编目;可以利用各种现代化通讯设备,形成检索网络,实现联机检索。
    ㈤ 活页目录。是介于卡片目录和书本目录之间的一种目录形式。
    四、按出版物的类型来划分:
    图书目录、报刊目录、地图目录、图片目录、乐谱目录、缩微资料目录、视听资料目录、技术标准目录、盲人图书目录等。
    五、按语言文字来划分:
    中文图书目录、西文图书目录、俄文图书目录、日文图书目录、各种民族语文的图书目录等。
    六、按反映的藏书范围来划分:
    ㈠ 总目录。它是揭示图书馆全部藏书,或某一种文字所有文献的目录。
    ㈡ 部门目录。又叫辅助藏书目录。它反映图书馆各部门的藏书特点与内容。
    ㈢ 特藏目录。是指在整个藏书中有特殊价值,而需单独保管的目录。如善本书目录、革命文献目录、手稿本目录、个人捐赠图书目录等。
    ㈣ 联合目录。它是馆际间联合编制的藏书目录。是加强馆际协作,促进馆际间互借,实现文献资料共享的有力工具。
    第三节 图书馆目录的发展概况
    一、我国古代图书馆目录的发展与传统
    图书馆目录是适应图书排列和查找的需要,在整理图书的过程中产生的。我国已有两千多年的编目历史,清代以前可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其代表著作和特点是:
    ㈠《七略》。公元前六年刘歆所编。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完善的图书目录。其特点是:
    1、它是一部较完整的分类目录,也是我国第一部图书分类法。在分类理论上以学术性质做为图书的分类标准;
    2、在著录上确立了较完全的图书著录方法,除编有精粹的内容提要外,还利用了互见法和分析法。
    ㈡《中经新簿》。西晋荀勖所编。其主要特点是:将原来的七(六)分法改为四分法;将非正统的佛教图书,作为附录处理。
    ㈢《隋书·经籍志》。唐朝魏征所编。其主要特点是:
    1、沿用四分法,并为每一类定了名;
    2、在著录上,统一了先著录书名,后著录著者。
    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是清代乾隆年间,永瑢、纪昀主编。其特点是:
    1、最后完善了四部分类法(即“四库分类法”);
    2、对图书的著录内容更趋详细;
    3、编有极精炼的内容提要。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古代目录的主要传统是:重视分类目录,重视编制内容提要,著录时突出书名。
    二、我国近代图书馆目录的特点
    我国近代图书馆目录的显著特点,是西方编目理论与方法传入我国后,所引起的各种变革:在编制传统的分类目录的同时,书名目录、著者目录和主题目录出现了;在沿用《四库分类法》的同时,受杜威《十进分类法》的影响,编制出许多新的图书分类法;卡片式目录逐渐盛行,目录形式也多样化了;对图书著录的方法更加完善,并出现了铅印卡片。
    三、建国以来图书馆目录的发展
    解放以后,我国图书馆目录的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如:强调了读者目录的思想性,并提出了有力的措施;加强了对新图书分类法的研究与编制;一九五八年开始集中编目,发行铅印提要卡片;逐步完善了中文图书著录条例。从一九七九年开始研究和制订著录标准,1983年制定、通过了《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并被定为国家标准,在此基础上,又相继公布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GB3792.2-85)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GB3792.3-85)等等著录法规准则。
    四、国外图书馆目录的发展
    美国国会图书馆对图书馆目录的发展做出了大量贡献。
    ㈠ 集中编目。最早是美国史密逊研究院的杰威特于1850年提出来的,1893年美国图书馆局开始供应目录卡片,1901年美国国会图书馆继续这项工作,并统一了卡片规格。到1965年以前是世界各国推行集中编目的时期。
    ㈡ 合作编目。1965年,美国在集中编目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国采购、编目规划”,即“合作编目规划”。就是同有关国家的书目机构合作,充分利用有关国家的书目资料,直接转换成印刷卡片供应给本国使用,开展国际间的编目合作。
    ㈢ 图书在版编目。图书在出版过程中,将编目资料(即一条款目所必须的著录事项),印刷在新出版的图书上,以方便图书馆编目,便于实现著录上的一致。这一方法在五十年代产生,七十年代得以发展。
  ㈣ 计算机编目。计算机编目是在1965年提出来,1966年由美国国会图书馆试制出机读目录(MARCI),这是图书馆目录现代化的开端。机读目录的出现,是编目史上的一次革命。随着机读目录,又产生了缩微目录的新形式(COM方式)。
  ㈤ 编目和检索的网络化。在机读目录的基础上,更广泛地开展了编目与检索的合作,建立编目与检索中心,并通过终端设备和有关图书馆相连。这样,就组成了地区性、全国性及世界性的编目和检索网络。
    ㈥ 图书著录标准化。1908年出现的《英美编目条例》,是第一个国际间的统一性著录条例。1961年在巴黎召开的“国际编目原则会议”所发表的原则声明,是解决统一著录中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文件。随着机读目录的出现,于1969年在哥本哈根召开了“国际编目专家会议”,提出了编制《国际标准书目著录》,并于1974年编制出的《国际标准书目著录》,推动了著录标准化工作的发展。
    第三节 编目工作的规章制度
    制定编目工作的规章制度,是保证目录质量的重要前提条件。图书馆目录的规章制度,即是对图书馆目录体系、图书分类和图书编目的明文规定,以避免主观随意性。它是图书分类编目工作的依据,也是分类编目工作正常进行的保证。
    编目工作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有:
    一、确定区分目录的标准。主要表现为读者目录的种类及其选书标准。如,区分读者目录的一般目录和参考目录的标准等。要根据图书的实际内容与本馆读者的具体对象,提出统一标准。
    二、确定图书分类法及分类规则。目前我国已将《中图法》确定为图书分类的标准,一般图书馆在类分图书时,可以此为准。并制定出分类法的实施细则,即分类规则。并确定好本馆类分图书的具体使用本。以保证在图书分类过程中,对于同性质的图书,做到处理方法的前后一致。
    三、选好图书著录规则(条例)。为了图书著录的标准化、统一化,使目录能进行广泛交流,产生了《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我国也根据它制定了《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它们是进行中文编目的准则。
    四、确定标题表及标引法。要以《汉语主题词表》为准,并要确定标引的深浅度。
    五、确定检字表及目录组织法。如,对字顺组织法要确定采用笔划笔形法?还是采用汉语拼音音序法?……。在目录组织上,要严格遵守科学的组织方法,又要有区别的揭示藏书。
    六、确定好目录种类及其相互关系。(参见图书馆目录体系)。要从方便读者利用出发,确定目录的内容、形式和揭示藏书的方法。即确定目录的联系和区别。
    第二章 文献著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文献著录标准化的意义
    文献著录标准化是文献工作现代化的重要课题。近几十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作为知识产品的文献,形成了如下几个主要发展特点,即:文献数量激增、文献类型日益多样化、文献语种隔阂不断扩大、文献内容重复交叉、文献“老化”加快。凡此种种,给文献的收集、整理、利用带来一系列的新课题。在信息社会中,如何全面、准确、迅速地记录、报导、检索文献,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为开发和利用文献资源,需要取得共同一致的书目情报语言,来统一描述文献特征和报导、检索文献的方法。因此,文献著录标准化,是文献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到六十年代,许多国家相继在本国范围内,实现了文献著录标准化。在此基础上,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简称国际图联)专门工作小组,于1971年开始进行国际文献著录标准的制订工作,并于1974年正式出版了《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接受。《国际标准书目著录》成功地解决了三个问题:①使各国的文献著录项目及其排列顺序具有互换性,即实现文献著录的国际统一;②克服语言障碍,使各国文献著录具有易识别性,即使不认识某种文字的读者,也能通过标识符号系统,识别著录项目;③有助于将一般书目转换为机读目录形式。
    当前国际文献编目的发展趋势是:①各国文献著录规则逐步向国际标准化靠拢、统一;②由一个国家的集中编目,到几个国家的合作编目;③由图书发行后编目,到在版编目;④由一种文献著录标准化,到各种文献著录标准化;⑤由一种目录载体的标准化,到各种目录载体的标准化。为了提高我国编目工作水平,建立和健全全国文献报导、检索体系,开展国际间书目情报交流,并逐步实现目录工作现代化,必须实行中文文献著录的标准化。
    第二节 著录与款目的意义和作用
    一、著录
    在编制图书目录的过程中,对图书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称之为图书著录,简称著录。著录的对象是文献。
    著录是编目工作的第一步。对文献进行著录,形成款目。款目是编制图书馆目录的基础。因此,目录质量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图书著录。也可以说,著录是编目工作的基础。
    二、款目 著录是对文献记录的过程,著录的结果就是款目。它是按一定的规则和方法,对文献的内容和外形特征所作的简明扼要的一条记录。这条记录的内容包括一种文献的题名、责任者、版次、出版发行、物质形态及其它有关内容和形式的说明等项目。因此也可以说,款目就是根据著录法编制起来的,反映文献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项目的组合。
    款目是组成目录的最小单位,一般称“条”、“张”,而目录的单位则是“种”或“套”。“款目”犹如建筑材料,而“目录”则如一座建筑物。 款目的作用表现在:
    ㈠ 通过自身的著录内容向读者提供有关文献的目录学知识,诸如文献的题名、责任者、版本特征、内容价值等,帮助读者认识了解文献和选择文献;
    ㈡ 通过它的标目,决定在目录中的位置,使读者明白检索途径,在一定类型的目录中,迅速、准确地查找到所需文献;
    ㈢ 通过它的索书号,确定文献在书库中的排架位置,提供索取的依据。
    正是由于某一款目具有全面揭示某种文献的职能,才使得目录具有完整地体现其记录文献、报导文献和检索文献的职能。可见,款目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目录的质量水平。
    第三节 著录项目和著录用的标识符
    一、著录项目
    为全面反映文献内容和形式特征,向读者提供识别文献、检索文献的根据,同时也为编目工作本身提供方便条件,必须明确款目内容——规定相应的著录项目。著录项目,是根据文献自身的实际情况、读者查检目录的客观规律确定的。《文献著录总则》为适应各类型文献著录和各不同性质的目录编制,共确定九个大项目,并在大项下相应地设立若干小项目。这些项目是:
    1、题名与责任者项
    1·1 正题名
    1·2 并列题名
    1·3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
    1·4 文献类型标识
    1·5 第一责任者
    1·6 其它责任者
    2、版本项
    2·1 版次及其它版本形式
    2·2 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
    3、文献特殊细节项
    4、出版发行项
    4·1 出版地或发行地
    4·2 出版者或发行者
    4·3 出版日期或发行日期
    4·4 印刷地、印刷者、印刷日期
    5、载体形态项
    5·1 数量及其单位
    5·2 图及其它形态
    5·3 尺寸或开本
    5·4 附件
    6、丛编项
    6·1 正丛编名
    6·2 并列丛编名
    6·3 副丛编名及说明丛编名文字
    6·4 丛编责任者
    6·5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
    6·6 丛编编号
    6·7 附属丛编
    7、附注项
    8、文献标准编号及有关记载项
    8·1 国际文献标准编号
    8·2 中国文献标准编号
    8·3 装订
    8·4 获得方式
    9、提要项
    这些大小著录项目的设置,主要是为了解决著录的标准化、规范化,使不同文字、不同类型和不同载体的文献可以统一使用同一格式,便于辨认,有利于我国编制的国家书目或其它目录在世界各国顺利交流。 著录项目具有如下特点:
    ㈠ 规定性。著录项目的名称、数量、顺序等是明确规定下来的,是相对稳定的,不能凭主观意志随便更改;
    ㈡ 兼容性。著录项目既基本概括了各类型文献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共性,又兼容了它们各自的内容和形式特征的个性;
    ㈢ 伸缩性。各类型文献著录,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不违反规定性的前提下,增加或减少著录项目。
    ㈣ 客观性。著录项目遵循客观著录的基本原则。
    二、著录用标识符 为了在款目上识别不同的著录项目,特别是为了书目交流,使一种语言使用者所编的记录,能被其他的语言使用者所理解,就需要使用彼此相同的符号系统,因此在编目工作实践中就产生了著录项目识别符和著录内容识别符两种符号 。 ㈠ 著录项目识别符。是用在每一个著录项目前面,使同一个著录段落里的每一个著录项目个别化。《文献著录总则》规定了国际通用的著录项目识别符,有:
    “·—”各大项(每段起首除外)
    “=” 并列题名、并列丛编名
    “:”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出版发行者、图、副丛编名、价格(或其它获得方式)
    “/” 第一责任者、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
    “;” 不同著作方式的责任者、同责任者的第二合订题名、第二出版地或发行地、 尺寸或开本、丛编编号
    “‚” 相同著作方式的其他责任者、出版发行年、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分段页码
    “·” 附属丛编名
    “+” 附件
    “// ” 标出文献出处
    使用著录项目识别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 除“·—”占两格(“·”和“—”各占一格,不要分开移行)外,其余符号各占一格,在它们的前后均不空格;
    ⑵ 题名与责任者项以外的各个大项符号如遇到移行时,可省略“·—”,但其前一项目的结尾需用“· ” ,各大项中的小项移行,均不省略其标识符号;
    ⑶ 凡重复著录一个项目,需重复添加该项目的标识符号,但其重复著录的项目属于大项中的第一小项时,则应按著录项目标识符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⑷ 不进行著录的大小项目,其符号连同项目一并省略。
    ㈡ 著录内容识别符。是用来进一步说明一些著录项目的特定内容,或补充著录内容,而规定的标识符号。一般用在项目的外部、中间或末尾。著录内容标识符主要有:
    “()” 责任者所属机构名称;中国责任者时代;外国责任者国别及姓名原文;印刷地、印刷者、印刷日期;载体形态的补充说明;丛编项等。
    “〔〕” 文献类型标识、自拟著录内容。
    “…” 省略著录内容。
    “?” 推测附注及不能确定的年代,一般与“〔〕”结合使用。
    “· ” 大项目结尾、第一合订题名与责任者结尾、外文缩写。
    “~” 起迄连接。
    第四节 著录格式
    著录格式是构成款目的各个项目,在载体(物质形态)上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述方式。决定著录格式的因素有两个:㈠是款目的载体形式,㈡是款目所组成的目录性质。从不同的角度划分,著录格式有不同形式,如:①按表述特征划分,有:段落符号式、段落空格式;②按载体划分,有:卡片格式、书本格式;③按款目性质划分,有:基本款目格式、分类款目格式、主题款目格式、题名款目格式和责任者款目格式。我国著录标准《文献著录总则》是采用的段落符号式。
    一、卡片格式
    ㈠ 通用款目格式。本格式将著录项目分为六段,每段单独回行。从卡片上端往下1.5cm和自左向右2.5cm交点处开始著录题名与责任者项。回行时较题名突出一字。载体形态项、附注项、标准编号及有关记载项、提要项及排检项均另起一行,与题名第一字齐头著录。附注项、排检项均与前一项间隔一行。
    实例:
正题名=并列题名: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文献类型标识〕/第一责任者;其他责任者.·-版次及其它版本形式/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 -文献特殊细节·-出版发行地 :出版发行者,出版发行日期(印刷地:印刷者,印刷日期)
页数及卷册数 :图 ;尺寸或开本+附件·-(丛编名/责任者,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丛编编号·附属丛编)
科学社会主义问答/向美清,余自牧著·-北京 :工人
出版社,1984。4
143页 ;32开·-(职工学习丛书/阎纯德主编)

D0-0 内部发行
0.48元
(内容提要略)

Ⅰ. 科… Ⅱ. ①向… ②余… Ⅲ. Ⅴ. ①D0-0 ②31·03
③D0-0

科学社会主义问答/向美清,余自牧著·-北京 :工人
出版社,1984.4
143页 ;32开·-(职工学习丛书/阎纯德主编)

内部发行
0.48元
(内容提要略)

Ⅰ. 科…Ⅱ. ①向…②余… Ⅲ. Ⅴ. ①D0-0 ②31·03 ③D0-0


    (三) 主题、题名、责任者款目。是在通用款目的基础上,分别以主题词、题名、责任者名称为标目所组成的款目。其蓍录格式如下:
主题词、题名或责任者
正题名=并列题名: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第一责任者;其他责任者·-版次及其它版本形式/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 -文献特殊细节·-出版发行地 :出版发行者,出版发行日期(印刷地:印刷者,印刷日期)
页数及卷册数 :图 ;尺寸或开本+附件·-(丛编名/责任者,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丛编编号·附属丛编)

附注
国际标准文献编号;中国标准文献编号(装订) :获得方式
提要

Ⅰ.题名 Ⅱ.责任者 Ⅲ.主题词 Ⅳ.分类号


    实例:(以书名款目为例)
科学社会主义问答
科学社会主义问答/向美清,余自牧著·-北京 :工人
出版社,1984.4
143页 ;32开·-(职工学习丛书/阎纯德主编)

内部发行
0.48元
(内容提要略)

Ⅰ. 科… Ⅱ.①向… ②余… Ⅲ.Ⅴ. ①D0-0 ②31·03 ③D0-0

 


    (四)综合款目。是将多卷书或丛书的各个部分集中起来,进行整体(套)著录所组成的通用款目。综合款目格式是将著录项目划分为七个段落,其结构包括两部分:一是著录整套文献;一是著录组成部分(子目)。后者著录于前者中间。每个子目都必须另起一行著录。各个子目的卷(册)次与题名之间空一格。
    另外,如整套丛编集中排架,进行综合著录时,其子目不必反映索书号;但如丛编中的各组成部分已先行分散单独著录时,为在目录中反映整套丛编全貌,则需要在各个子目之前,著录索书号,并与丛编编次空一格。 其著录格式分别如下:
    A、用于多卷书
    著录
    整套
    多卷
    书
    著录
    组成
    部分
    实例:多卷书综合款目
    …….
    著录
    整套
    多卷
    书
正题名=并列题名: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第一责任者;其他责任者·-版次及其它版本形式/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出版发行地 :出版发行者,出版发行日期
页数及卷册数 :图 及其它形态;尺寸或开本+附件·-(丛编名/责任者,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丛编编号·附属丛编)
附注
子目
分卷册次 题名/责任者·-出版发行日期
.……………………………………………………………………………..
………………………………………………………………………………

国际标准文献编号;中国标准文献编号(装订) :获得方式
提要

Ⅰ. 题名 Ⅱ. 责任者 Ⅲ. 主题词 Ⅳ. 分类号


    B、用于丛书
    著录
    整套
    丛书
    …….
    著录
    组成部分
正丛编名=并列丛编名:副丛编名及说明丛编名文字/第一责任者;其他责任者·-版次及其它版本形式/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出版发行地 :出版发行者,出版发行日期
卷(册)数 :图 ;尺寸或开本+附件

附注
子目
1、索书号 丛编编次 题名/责任者·-版次·- 出版发行日期
2、……………………………………………………………………………
……………………………………………………………………….
国际标准书号;中国标准书号(装订) :获得方式
提要

Ⅰ. 题名 Ⅱ. 责任者 Ⅲ. 主题词 Ⅳ. 分类号

建筑工人技术学习丛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编辑·- 北京 :编者,    1973.10
11册 :图 ;32开

子目
TU759.1/12  ㈠ 木工/陕西省建筑工程局编·- 1973.10
TU754/16 ㈡ 瓦工/北京市第六建筑公司编·- 19873.10
…………………………………………………………………….
……………………………………………………………………..

标准编号(略)
提要(略)

Ⅰ. 建… Ⅱ. 中… Ⅲ. 建筑-普及读物 Ⅳ. TU-51


    著录
    整套
    丛书
    实例:丛编综合款目
世界之最/江苏人民出版社编辑·- 南京 :编者,1980
9册 :图 ;32开
子目
㈠ 动物分册/李学健,王林绪编·- 1980.10
㈡ 植物分册/刘运兰,陈俊福编·- 1980.10
㈢ 地理分册/王林绪编 ·- 1980.10
   ……………………………………………………………………………..
   ………………………………………………………………………………
标准编号(略)
提要(略)
Ⅰ. 世… Ⅱ. 江… Ⅲ. 科技知识-普及读物 Ⅳ. Z228

    (五) 分析款目格式。分析款目是为识别和检索某一文献中的组成部分(文献篇章或知识单元),而析出著录所形成的款目。其著录格式分别如下:
    A、用于析出图书的篇章:
    著录
    析出部分
    。。。。。。。。。
析出题名/责任者

//在 :书名/编著者·- 版本·-出版发行.
第×-×页或卷(册)

附注
提要

    著录
    整套文献
    。。。。。。。。
    著录
    析出部分
    实例:
怎样制作贺卡/傅大卫编绘
// 在 :赠言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编·- 上海 :
海辞书出版社, 1990。10 ·- 第409 - 417页

提要(略)

    B、用于析出期刊的论文:
    著录
    析出部分
     …….
    著录
    整套文献
    …….
    著录
    析出部分
    实例:

析出题名/责任者

// 在 :刊名/编者·- 卷、期(年)·-
第×页~× 页

附注
提要
情报资料在科研工作中的地位/贝时璋著
// 在 :图书情报工作·- 1卷,5期(1980)。
第3 页 ~ 4页

提要(略)


    分析著录款目格式的特点:
    ⑴ 将著录项目划分为三个段落,其结构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析出部分;一是含析出部分的整套(本)文献。后者居于前者中间。
    ⑵ 分析著录款目使用的各种符号与基本款目相同,但在两个结构部分的著录正文之间,需用“¤ ¤ 在 :”连接。
    ⑶ 整套(本)文献从与析出题名第一个字的齐头处开始著录,回行突出一字,并采用连续著录办法。
    ⑷“第××页或卷(册)”,是指从整套(本)文献中析出部分的页码或卷(册)次。
    ⑸ 附注项与提要项是指析出部分而言,必须另起一行与析出题名第一字齐头。
    二、书本格式
    正题名=并列题名: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文献类型标识〕/第一责任者;其他责任者。—版次及其它版本形式/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文献特殊细节。—出版发行地:出版发行者,出版发行日期(印刷地:印刷者,印刷日期)。—数量及其单位:图及其它形态;尺寸或开本+附件。—(丛编名/责任者,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丛编编号·附属丛编)。—附注。—国际文献标准编号;中国文献标准编号(装订):获得方式 提要
    实例:
    针灸疗法/张善忱等编。—新1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10.—203页:图;32开。—(农村文库·农村医疗卫生丛书)。—书末附录《十四经穴分寸歌》。—0.57元
    本书分为概述、经络概说、腧穴、刺灸方法及针灸治疗五个部分。
    书本格式著录特点:是将著录项目划分为两个段落。题名与责任者项、版本项、出版发行项、载体形态项、丛编项、附注项均连续著录。提要项单独起行另成一段落。各项回行与卡片格式相同。排检项一般不予著录,如有排检需要,可根据目录的性质进行著录。
    第五节 著录项目的选择和依据
    一、著录项目的选择 著录项目的选择,主要是指著录项目详简级次的选择。为了适应不同类型的图书馆与情报部门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兼顾各类文献著录的特殊性,《文献著录总则》规定著录项目区分为主要项目和选择项目。
    ㈠ 主要项目,包括:正题名,第一责任者;版本项;出版发行地,出版发行者,出版发行日期;载体形态项。
    ㈡ 选择项目:除主要项目之外的著录项目。 根据选择著录项目的详简,区分为三种不同的级次:
    ㈠ 简要级次:款目只著录主要项目。
    ㈡ 基本级次:款目除著录主要项目外,还著录部分选择项目。
    ㈢ 详细级次:款目著录全部项目。
    各类型图书馆要根据本馆情况,恰当选择、确定著录项目的选择级次。
    二、著录依据
    所谓著录依据是指著录项目的来源。文献著录,是以一部完整的文献为对象。但著录项目的主要来源是题名页,其次为版权页,再次为序言、跋、封面、书脊等等,有时还要看文献内容,甚至要查阅参考书等。但各著录项目的主要来源分别依次如下:
    题名与责任者项的来源依次为:题名页、封面、序言、后记。
    版本项、出版发行项、丛书项的来源依次为:题名页、版权页。
    载体形态项、附注项、提要项的来源是整部文献。
    第六节 著录用文字
    著录用文字是指文献著录时,所用文字的字形、字体和语种。为保证著录能正确描述文献的内容和形式特征,使目录组织得到准确而有效的著录正文和排检依据,必须在著录文字中以使用规范化文字为前提。对此,《文献著录总则》作了明确规定:
    ㈠ 著录用文字必须规范化。
    ㈡ 题名与责任者项、版本项、文献特殊细节项、
    载体形态项、丛编项、附注项、提要项均采用文献本身的文字著录。
    ㈢ 版次、出版日期、载体形态数量、尺寸或开本、价格等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㈣ 文献本身的文字出现错误,仍需照录,同时将考证所得的正确文字,在其后加“〔〕”内校正,或在附注项说明。 其目的是为保证目录的质量和文献目录信息的顺利交流。
    第三章 普通图书著录法
    普通图书是指以印刷方式单本刊行的出版物,包括汇编本、丛书、多卷书等。不含线装古籍、连续出版物及各种非书资料。
    第一节 书名与责任者项
    一、书名与责任者项的意义和作用 书名是指直接表达或象征、隐喻文献内容的主题及其特征,并使之个别化的名称。书名反映一本书的主要特征,是认识图书的首要标识,它能帮助读者了解图书的内容、体裁、用途、读者对象等,是查找图书的重要依据和途径。 责任者是指对图书内容进行创造、整理、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或团体。责任者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必然会反映在其著作中。而一部著作的质量、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著者本人的思想水平和学术水平。因此,许多读者将责任者作为查找图书的主要线索。
    书名与责任者相结合,就成为识别图书的主要标志。因此,中文图书编目,把书名与责任者项作为著录的头一个项目。
    二、书名与责任者项的著录内容、符号与结构形式
    书名与责任者项的著录内容:
    书名有:正书名(包括单纯书名、交替书名、合订书名)、并列书名、副书名及说明书名文字。国家标准还规定,必要时,可在书名后面著录文献类型标识符。
    责任者区分为第一责任者与其他责任者(即不同著作方式的责任者)。
    书名与责任者项所用的符号及结构形式:
    正书名/第一责任者
    正书名/第一责任者,同一著作方式的责任者
    正书名/第一责任者;不同著作方式的责任者
    正书名:副书名及说明书名文字/责任者
    正书名 卷数、章回数或卷(册)次/责任者
    正书名=并列书名/责任者
    合订书名;合订书名/责任者
    合订书名/责任者·合订书名/责任者
    交替书名,又名,交替书名/责任者
    三、书名与责任者项的具体著录规则
    ㈠ 书名著录规则
    ⒈ 正书名
    ⑴ 单纯书名,就是书名前后没有附加其它文字的书名。其中的标点符号、数字、汉语拼音、外文字母等应照录,起语法作用的空格应保留。例如:
     DOS实用大全
     生命 事业 未来:和青年朋友谈理想
    ⑵ 图书的章回数、卷数、卷(册)次以及戏剧的幕次,属于书名的组成部分,要空一格,用汉字著录。例如:
     侠义风月传 十八回
     莫愁女 七场越剧
    ⑶ 交替书名,是指同一图书的书名页上,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交替使用的不同书名。交替书名依次著两个(其余的交替书名著录于附注项),中间用“,又名,”连接。例如:
     姐妹俩,又名,理想与情感
    ⑷ 合订书名,指同一图书由几部著作合订,没有一个共同的书名,并在书名页上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书名。著录方法是:
    a.同一责任者的合订书名,依次著录两个,在第二个书名前用“;”标识。例如: 独异志;宜室志
    b.不是同一责任者的合订书名,著录例: 西游录/(元)耶律楚材著·异域录/(元)周致中著
    c.合订书名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取第一个书名及责任者著录;或自拟能概括图书内容的书名,其余的合订书名及责任者著于附注项。
    ⑸ 多语文图书,如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中文图书著录,并在附注项作以说明。
    a. 书名页与正文用中外文对照的图书。
    b. 正文为一种文字或有几种文字对照,书名页为中文的图书。
    c. 书名页有几种文字对照,正文为中文的图书。
    d. 用中文解释、注释的外文图书。
    ⑹ 凡著作集、专题汇编,书名前冠有著者名称时,需照录,例: 毛泽东论文学和艺术
    ⑺ 凡法律、标准、规章、条例,其前面所冠的机关名称,如不属于制订者、颁布者或批准者时,应作为书名的组成部分。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⑻ 无书名、或书名不完整的,可参考有关资料著录,并在附注项注明:“书名据xxx补”;若系著作集,则以第一篇题名为书名著录,其它题名著于附注项;不属上述情况,可由编目人员自拟足以概括其内容范围的书名,并加以“〔〕”。
    ⑼书名在图书各处有重要差异或另有别名,依书名页的书名著录,将其它书名在附注项说明之。如:书脊书名:“xxxx”或封一书名:“xxxx”。无书名页时,可依次按版权页、封面、序言、后记的顺序著录。
    ⑽ 新版本图书,如书名有改变时,著录新书名,并将原书名记于附注项。
    ⑾ 机关团体所编的本单位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论文集、职员录、藏书目录等,书名前如未载明单位名称,著录时应加上,并加“〔〕”,并在附注项注明:“本书原名xxxx”。
    ⒉ 并列书名,指的是在书名页上,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互相并列对照的书名。但不含汉语拼音与汉字并列的书名。不是出现在书名页上的,也不视为并列书名。著录并列书名时,一般将中文书名著在前,外文书名著在后,并在二者之间用“=”标识。例: 空间和人=Space and man
    ⒊ 副书名及说明书名文字。副书名或称解释书名,是解释或从属于正书名的另一书名(含分卷(册)书名);说明书名文字,是位于书名前后,对图书的内容范围、编辑方式、体裁、读者对象及用途的说明文字。
    ⑴ 副书名及说明书名文字,著录于正书名之后,用“:”连接。当副书名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它们之间用“、”连接。例如: 拓朴学的首要概念:线段、曲线、圆周与圆片的映射的几何学
    ⑵ 当正书名含义不清,需作进一步引申解释时,可自拟简短的字句作为副书名,并用“〔〕”括起,例如: 江和岭:〔短篇小说集〕
    ⑶ 对多卷(册)图书分卷(册)单独著录时,其分卷(册)名可作为副书名。如出现若干层次,必要时可重复著录。例如: 曲阜孔府档案史资料选编 第三编:清代档案史料 第一册:孔氏宗族
    ⑷ 教学参考书、教学大纲、复习指导等,不论书名与解释书名文字如何排列,著录时一律作为全书名连续著录。例如: 物理专业教学大纲:试用本 全日制六年制小学课本语文第五册(试行本)教学参考资料
    ⑸ 说明书名文字,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著录于附注项:
    a. 说明教材性质及读者对象的文字。如:“xxxx教材”、“供xx专业用”等。
    b. 说明图书出版发行特点的文字。如:“内部读物”,“内部发行”等。
    c. 正书名后所列出的附录。
    d. 写作材料来源及根据。
    ⒋ 文献类型标识符,是指标识各种文献类型的符号。各图书馆可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各类型目录的性质决定取舍。其著录方法,可直接引用《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GB3469-83),著录于书名之后,并用“〔〕”括起。例如: 鲁迅日记〔手〕 注:“手”,表示为手稿
    ㈡、责任者著录规则
    ⒈ 责任者著录内容及其顺序是:
    ⑴ 责任者的时代或国别。例如: 苏轼选集/(宋)苏轼著;王水照选注 中小学数学能力心理学/(苏)克鲁切茨基著;赵裕春等译
    ⑵ 个人、团体及会议名称,例如: 少年儿童作文选/中国少年报编 全国教育会议文件和典型材料选编/全国教育会议秘书处编
    ⑶ 各种著作方式
    责任者著作方式一般依原书著录,如原书末载著作方式,可根据如下类型选定:
    著:用于创作性文字,即根据自己的见解撰写的著作,包括:“撰”、“写”、“创作”、“述”、“编剧”等。
    编著:用于除自己撰写的文字外,另有整理他人著作材料。包括:“编写”、“编篡”等。
    辑、编、编辑:用于将零散资料或单篇著作汇编成书。仅编排次序而不涉及整理内容的称“辑”;对内容加以编整的称“编”或“编辑”。包括:“整理”、“编定”、“编订”、“选辑”、“辑录”等。
    改编:用于根据某种著作的材料,将其内容或体裁予以改写。
    缩写:用于根据某种著作的材料,加以简缩,而不失其原著面貌。
    执笔:用于集体创作中,负责整理的个人。
    报告:用于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报告或科研、生产人员的学术报告及其它形式的报告。
    讲(口述)、记:前者用于主讲或口述人;后者指经记录人整理,而尚未涉及内容编整。
    搜集、整理:用于民间传记、故事、歌谣、民歌的搜集、整理。
    译:用于一种文字翻译成另一种文字,或由古汉语译成现代汉语。
    节译:用于一书全部或部分节缩译出。
    编译:用于包括编和译两种著作方式,包括“译述”等。
    编解:用于对教科书的习题解答。
    注:用于对内容或文字的注解,包括:“注解”、“注释”、“笺释”、“释”等。
    句读、标点:用于对古籍的整理断句、标点。
    补编、补遗、续编:用于继续前著作,加以续补。
    制定、提出:用于经政府权力机关公布施行的“法令”、“规章”或机关团体公布施行的“规程”、“条例”等。
    通过、批准:用于标准、规程经审定实施。
    作:用于美术、摄影以及工艺美术作品等。
    作曲、作词:用于音乐、曲谱创作。
    绘:用于以图画为主的著作。
    书:用于书法、法贴。
    篆刻、治印:用于印章等。
    移植:用于戏曲等。
    2.当责任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一般按书名页所载顺序著录。在第一责任者之前用“/”标识;相同著作方式的责任者之间用“,”标识;不同著作方式的责任者之间用“;”标识。
    3.著录各种著作方式的责任者,一般不超过四种。对图书的校阅者、监修者、收藏者等,可著录于附注项,或省略不著录。对同一著作方式的责任者,只著录两个,超过两个时,则只著录第一个,其后加“等”字。例如:
    有声儿童英语⑵/李中行,倪以铭编著;孙嵩元,董亮配图
    初中物理教案:初二年级/杨宝山等主编
    4.经过注释、修订、改编的著作,先著录原著者,再著录其他责任者。但改编文艺作品,体裁有所改变时,则以改编者为第一责任者,并将原著者著录于附注项。例如:
     康有为诗文选/康有为著;陈永正编注
     秋瑾传:〔电影文学剧本〕/柯灵改编
     附注项注明:“根据夏衍的同名话剧改编。”
    5.一般翻译的著作,先著录原著者,后著录译者。当原著者无从查考时,可以译者为第一责任者;编译或辑译的著作,以编译者为第一责任者;经过转译的著作,则只著录原著者和汉语文译者,其它文字的译者,可著录于附注项。例如:
     无机化学概论/(日)新村阳一著;金利通等译
     日本商法典/丁志老堂译
     太阳城/(意)康帕内拉著;陈大维等译
     附注项可注明:“本书转译自俄译本,俄译者为康克尔”。
    6.歌曲先著录作词者,后著录作曲者。例如:
     义勇军进行曲/田汉词;聂耳曲
    7.一至两个著者的汇编本,先著录原著者,再著录汇编者。三个以上著者的汇编本,以汇编者、选编者为第一责任者;如无汇编者、选编者时,则著录其中以某一篇名为书名的著者,后加“等”字;如书名并非其中的一篇名,则著录第一篇的著者,后加“等”字。例如:
     南社纪略/ 柳亚子著; 柳无忌编
     少年儿童作文选/中国少年报社选编
     回忆韦拔群/叶季壮等著
    8.多卷集有整套的主编者,又有分卷(册)图书的著者,先著录主编者,再著录该卷(册)的著者。例如:
     《统计学》辅导 第一册/曾毓候主编;吕月瑞等编
    9.丛书如采取分散著录时,丛书的编辑者著录于丛书项的丛书名之后。
    10.法律、标准、规章、条例等,一般以编者、制定者或提出者为著者,其审查者、批准者著录于附注项。但无编者或制定者、提出者时,则以审查者、批准者为责任者。
    11.机关团体集体编写的著作,一般以机关团体名称为著者,但在机关团体名称下有个人著者姓名时,以个人姓名为著者(必要时可将著者所属机关团体名称著录于个人著者之后,并用“()”括起)。
    12.责任者名称一般依原题著录。如原责任者使用各种别名,汉语拼音及其他文字或符号,妇女使用丈夫姓氏,外国责任者译名不同,责任者属于传说,责任者名称不全或确系错误的,应将考证所得著录于附注项。
    13.外国个人责任者,按原译汉语文著录,如有原文,著录于译名之后,并加“()”,其顺序应与汉语文一致,如与我国姓名表达方式不同(即姓在后,名在前)时,则先著录姓氏原文,再著录名字的缩写。例如:
     /(苏)高尔基( Горькцй ,M)著
     /(美)爱因斯坦(Einstein,A)著
    14.僧人的著作,一般按原题的法名著录,名前所冠的“释”字,需加“()”。例如:
     (唐释)玄奘
    15.责任者姓名前后记载有出身、籍贯、职位、学位、头衔等,均不著录。
    16.书名页责任者名称不全,可从图书的其它部分补充。没有责任者,可省略。但经考证而得,要加“〔〕”,并在附注项说明。原题“集体创作”或“佚名”仍照录;若责任者题为“本社编辑”时,以该出版社为责任者。例如:
     平山冷燕/佚名著
     给亲人的信/上海人民出版社编
    第二节 版本项与出版发行项
    一、版本项
    ㈠ 版本项的意义和作用
    版本项是著录图书版本的项目,包括版次和版刻。它具有记录不同版本特征和鉴别图书价值的作用,是读者选择和利用图书的重要依据。
    版次是指图书排版的次数,用来表明图书版本的变更情况。不同的版次,反映图书的内容经过增删或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新版图书,内容更加丰富、新颖。版次与印次概念不同,印次是指图书印刷的次数。
    版刻是指图书制版的类型和印刷方法。版刻不同,其使用价值也就不同。版刻的种类很多,诸如:木刻本、铅印本、石印本、影印本、胶印本、油印本、晒印本、静电复印本、缩微本、手抄本、稿本等。
    ㈡ 版本项的著录内容、符号与结构形式 版本项的著录内容有:版次或其它版本形式和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 版次包括:第一版(初版)、第二版(再版)、第三版…… 其它版本形式,主要是指版刻。手抄本和稿本虽不属版刻,著录时也可作版刻对待。
    版本项著录的标识符及结构形式是:
     . — 版次或其它版本形式
     . — 版次/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
     . — 版次/与本版有关的第一责任者;与本版有关的其他责任者
     . — 版次/与本版有关的第一责任者;与本版有关的其他责任者,其它版本形式
    ㈢ 版本项的具体著录规则
    ⒈ 版次及其它版本形式
    ⑴ 版次或其它版本形式是本大项的第一小项,著录时,前带大项符号,著录于书名与责任者项之后。
    ⑵ 除初版外的各个版次均照录,可省略“第”字,简称“x版 ”。例如: . — 2版
    ⑶“修订”、“增订”等说明版本改变过程的文字,在图书中同时出现,需将属于补充解释版次的文字,置于“()”内。例如: . — 3版(修订本)
    ⑷ 凡新1版图书,内容有所增删,需在其后加“()”注明。例如: . — 新1版(增订本)
    ⑸ 凡说明著作内容特点的文字,如:“通俗本”、“节本”、“农村版”、“少年版”等,不属于版本形式,可作为说明书名文字处理。例如: 小学美术教学法 :试用本 格列佛游记 :节选本
    ⑹ 其它版本形式,主要是指制版的类型或印刷、复制的方法。除常见的铅印、胶印外,其余制版类型均应照录。例如:
     . — 手抄本
     . — 静电复印本
    ⑺ 如图书包括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制版类型,可同时著录。例如:
     . — 影印与晒印
    ⑻ 古籍影印本,除著录“影印本”外,还需在附注项注明其影印根据。
    ⒉ 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
    ⑴ 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者,是指被著录图书版本(2版以上)的审定者、编辑者、插图者、作序者等,参与该版面创作的责任者。著录时不宜超过四个,其前用“/”标识。例如:
     . — 新1版/雷梦水校补
    ⑵ 反映新版图书的重要附录和各种补充资料的著录,可作为本版有关责任者著录。
    二、出版发行项
    ㈠ 出版发行项的意义和作用
    出版发行项,是著录图书出版、发行情况的项目。出版是指对图书的编印、制作;发行是指对图书的发售。
    著录出版发行项的目的,在于提供有关图书出版发行方面的特征,使读者了解其内容的地区、时代特点及其使用价值,这对读者准确地选择特定图书是有重要意义的。
    ㈡ 出版发行项的著录内容、符号与结构形式
    出版发行项著录内容包括:出版发行地、出版发行者和出版发行日期(年、月)。必要时,还可著录印刷地,印刷者和印刷日期(年、月)。
    出版地是指图书出版者所在地。
    出版者是指图书编辑、整理,并进行制作、出版的部门。
    发行者是指图书的销售单位。
    出版发行日期是指出版发行时间。一般以年、月记载。
    出版者和发行者均不含个人。
    出版发行项的标识符及结构形式是:
     . —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月(印刷地:印刷者,印刷年)
     . — 出版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月
     . —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者,出版年·月
     . —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月
    ㈢ 出版发行项的具体著录规则
    ⒈ 出版发行地
    ⑴ 出版地是出版发行大项的第一小项,著录时,要前冠大项符号,著录于版本项之后。
    ⑵ 出版地以出版工作机构所在地为准,一律用地名全称著录。
    ⑶ 一书出现两个出版地时,在第二出版地前用“;”标识。如出版地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时,则只著录第一个出版地,并加“等”字。例如:
     . — 北京;上海
     . — 合肥等
    ⑷ 出版地若是推测出来的,在推测地名后加“?”;出版地无法推测时,可著录“出版地不详”。并均置于“〔〕”内。例如:
     . — 〔广州?〕
     . — 〔出版地不详〕
    ⑸ 当出版者名称中,含有出版地城市时,为避免混淆,出版地照录,不应省略。例如:
     . —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⒉ 出版发行者
    ⑴ 出版者一般以出版机构为准,不著录出版机构的代表人。无出版者,用发行者或经销者代替。例如:
     . — 合肥:合肥市教育局
    ⑵ 除国内知名又易于识别的出版发行者可以简称外,其余均用全称著录。但可省略其表示不同责任方式的“出版”、“发行”等字样。例如:
     . — 北京:三联书店
    ⑶ 如出版者为该书的责任者,可用“著者”、“编者”、“译者”等,简略著录。例如:
     /安徽教育出版社编. — 合肥:编者
    ⑷ 一书有两个出版发行者时,可同时著录,中间用“;”标识;如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出版发行者时,只著录第一个,后面加“等”字。例如:
     . — 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黄山书社
     . —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等
     . — 上海等:上海教育出版社等
    ⑸ 图书没有载明出版发行者,又无法查考时,应著录为〔出版者不详〕。
    ⒊ 出版发行年、月
    ⑴ 出版发行年、月按原题的纪年著录,可省略“年”、“月”二字。如非公元纪年,应在其后,著录公元纪年,并加“〔〕”。例如: ,民国34〔1945〕
    ⑵ 分卷(册)图书综合著录时,需著录最初和最后的出版年、月,中间用“~”符号,表示起讫;如多卷(册)书尚未出版齐全,一般先著录其第一卷(册)的出版年、月,后加“~”,待该书出版齐全时,再著录最后出版年、月。例如:
     ,1996.10 ~ 1998.6
     ,1999.2 ~
    ⑶ 如图书出版发行年有误,仍需照录,并将考查所得的正确年代著录其后,并加“〔〕”,或在附注项说明。例如:
     ,1936〔1937〕
    ⑷ 如图书没有出版发行年或印刷年,可推测著录,并用“〔?〕”标识。例如:
     ,〔1900?〕
    ⒋ 印刷地、印刷者、印刷年
    ⑴ 图书的有关出版发行资料不全,可用印刷地、印刷者、印刷年代替,将它们著录于出版发行地、出版发行者、出版发行年的相应处。例如:
     . — 合肥:安徽新华印刷厂,1996.4
    ⑵ 图书的出版、发行、年月记载齐全,又另有印刷地、印刷者、印刷年,必要时,可将其著录于发行年·月之后,注明有关印刷字样,并加以“()”。例如:
     . —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9(合肥:黄山书社,1998重印)
    第三节 载体形态项与丛书项
    一、载体形态项
    ㈠ 载体形态项的意义和作用
    载体形态项在我国传统的著录格式中称稽核项,是从图书的物质形态方面,稽查核对图书内容的项目。它反映图书物质形态的内部和外部特征。包括图书的页(册)数、图、开本和附件等。可向读者提供有关图书的物质形体、数量和制作特点等。也为读者选择图书,提供重要依据。
    ㈡ 载体形态项的著录内容、符号与结构形式
    载体形态项著录图书的页数(册数)、图、开本、附件等内容。
    页数及册(卷)数,是指图书物质形态的数量。单册书一般以页为数量单位;多卷书以卷(册)为数量单位;而散辑资料,则以幅、张为数量单位。
    图是指图书组成部分的图形。可区分为:冠图、插图、附图、折图、肖像、照片、地图、彩图、挂图等等。但图不包括表,书中的表,应视为图书正文的一部分。
    尺寸或开本,通常称为书型,是指图书版本的幅度,多以纸张的高、宽尺寸或开本区分。目前,我国图书多以开本表示规格。因此,一般中文图书都著录开本,而不著录尺寸。常见的图书开本有16开、32开、64开等。
    附件是指分离于图书之外的附加材料。它一般构成一个单体,具有图书的基本特征。 载体形态项的符号与结构形式是:
    页数;开本
    页数:图;开本
    页数:图;开本+附件
    ㈢ 载体形态项的具体著录规则
    ⒈ 页数或卷(册)数
    ⑴ 页数一般包括图书的正文页数和正文前后的其它页数。如正文页数与正文前后其它页数单独编码,则正文前后的页数可从略。但如正文前后的图书内容甚为重要,页数较多,则可分段依次著录,(正文前、正文、正文后),中间用“,”标识。例如:
     35, 796, 42页
    ⑵ 页数按单面编码计算。如一书采用的双面编码,其页数需加倍计算。
    ⑶ 综合著录的多卷(册)图书,如页数连续编码时,先著录总册数,再著录总页数,并将页数置于“()”内;如各分卷(册)单独编码,则著录总册数。例如:
     4册(2452页)
    ⑷ 单独著录的多卷(册)图书,如各分册页数为连贯页码,则著录其起迄页码。例如: 273 ~546页
    ⑸ 由数册合订为一册的图书,并且按分册单独编码,著录为“1册”,其后注明分段页数;如较为繁杂,可著录原订册数。均要加“()”。例如:
     1册(25, 31, 27, 42, 38页)
     1册(原订12册)
    ⑹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正文合辑的图书,各自编号,应分别著录页数,中间用“,”标识隔开;但对于页数较为繁杂的合辑图书,也可著录为“1册”。例如: 232, 325, 194页
    ⑺ 以图为主的散页图片或挂图,页数以“幅”或“张”计算。
    ⑻ 散页未装订的资料,除著录页数外,需标明函数于页数之后,并加“()”。例如: 31幅(1函)
    ⑼ 图书或期刊的油印本,应著录实际页数,外加“〔〕”。难以计算的,则著录为“1册”。
    ⑽ 图书未载明页数的,需统计全书页数著录,外加“〔〕”。难以统计的,则著录为“1册”。
    ⒉ 图
    ⑴ 根据图书中图的不同类型,分别著录为“插图”、“折图”、“彩图”、“照片”、“肖像”等。其前均用“:”标识。例如: :彩图
    ⑵ 如一书主要由图组成,或书名已明确为图,如“图册”、“图解”、“画册”等,不再重复著录。
    ⒊ 尺寸或开本
    ⑴ 图书尺寸以封面高、宽为准,按厘米计算,凡不足一厘米的余数以一厘米计算。著录图书尺寸,高度在前,宽度在后,中间加“x”表示。
    ⑵ 中文图书一般以开本著录,可按原书版权页所题数字后加“开”字。例如: 364页;32开
    ⒋ 附件
    ⑴ 附件(包括实物附件)与图书结合使用,一起入藏者,著录于载体形态项的未尾,其前用“+”标识。例如:
     ;16开+电路图册1册
     ;32开+录音带2合
    ⑵ 附件具有自己的题名,可脱离图书的主要部分单独使用者,可另行单独著录,但需在各自的附注项内相互注明,以便读者检索。
    二、丛书项
    ㈠ 丛书项的意义和作用
    丛书项是指对汇集若干有相同特征的著作成为一套,从总体或其中某一组成部分揭示图书的项目。其作用是反映图书的性质、用途、对象等情况,对方便读者利用图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㈡ 丛书项的著录内容、符号及结构形式
    丛书项著录正丛书名、副丛书名及说明丛书名文字、编次、丛书编者和ISSN编号等内容。
    丛书名除具有单本图书书名的一般特征外,其书名的构成方式有:普通丛书名(包括并列丛书名、副丛书名);分级丛书名(即正丛书名后还有附属丛书名)。丛书的称谓,还有“丛刻”、“丛刊”、“丛编”、“大全”、“全书”等等。
    丛书的编次有单纯编次(即反映丛书所包含的单本书的自然顺序)和层次编次(即反映整套丛书所属的各种小丛书,及其所包含的单本书的顺序)两种结构形式。
    丛书编者或主编者,一般记载于丛书名之后,包括个人或机关团体。但有的丛书不反映编者,其出版者即为编者。
    ISSN编号,就是国际连续出版物编号。因为一部分丛书属于连续出版物,所以国际标准给予丛书这种编号。目前国内的中文出版物尚无记载。
    丛书项的符号及结构形式是:
    . —(正丛书名)
    . —(正丛书名=并列丛书名)
    . —(正丛书名,丛书中的ISSN号码)
    . —(正丛书名;丛书编号)
    . —(正丛书名:副丛书名=并列丛书名)
    . —(正丛书名·附属丛书名)
    . —(正丛书名·附属丛书名;附属丛书编号)
    . —(正丛书名·附属丛书名,附属丛书中的ISSN号码)
    . —(正丛书名/丛书编者)
    ㈢ 丛书项的具体著录规则
    ⒈ 一图书载明同属于两种或两种以上丛书,应选择较为重要的丛书名著录,一般不应超过两个,并分别加“()”。例如:
     . —(中国地方史志丛书)(吉林省图书馆学会丛书)
    ⒉ 丛书具有表示次第的文字及各种编号,应照录,并以“:”标识。例如: . —(少先队活动丛书:—)
    ⒊ 附属丛书名著录于正丛书名之后,其前用“.”标识。例如:   . —(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丛书·故事大全)
    ⒋ 丛书的编者,一般可省略不著录,如有必要可著录于丛书名之后,其前用“/”标识。例如:
     . —(中学生文库)
     . —(中国历史小丛书/中华书局编)
    第四节 附注项与标准书号及有关记载项
    一、附注项
    ㈠ 附注项的意义和作用
    附注项是对图书著录正文所作的补充和说明。它是对著录正文的延伸和深化。它可以给读者某种启迪,以扩大目录信息,提供可作选择的检索点,提高图书的利用率。
    ㈡ 附注项的著录内容、符号及结构形式
    附注项的著录内容包括:在图书编写、出版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特征,而这些特征均出自主要著录来源之外;或图书的某项著录不全、不明确等,均可依著录正文的自然顺序作附注。
    附注项的标识符号及结构形式是:
    ⑴ 在卡片格式中:附注项为著录的第三段落。著录时要与第二段落间隔一行;每一个附注,均要另起一行;附注著录,可使用语法标点符号,亦可采用本规则规定的各种符号;凡引用的文字,均需用“()”。
    ⑵ 书本格式可连续著录。
    ㈢ 附注项的具体著录规则
    ⒈ 凡对著录正文进行的补充说明,均可著录于附注项。例如:
    ⑴ 封面、书脊、版权页等处的书名,与书名页不一致,可著录为:“封面书名为:xxx”、“书脊书名为:xxx”、“版权页书名为:xxx”。
    ⑵ 翻译的书,注明外文原名:“书名原文:xxx”;转译的书,注明出处:“本书是根据xxxx译出。”
    ⑶ 书名是经考证而增补的,注明:“书名据:xxxx增补”。
    ⑷ 书名变更,注明:“本书原名:xxxx”。
    ⑸ 责任者系由考证所得,注明:“根据xxx考证,责任者为xxx”。
    ⑹ 改编的作品,注明原书的责任者、体裁及书名。如:“本书是根据xxx的同名小说改编”。
    ⑺ 转印本、抽印本、抽样本,注明所依据的原书:“本书是根据xxx 所著的《xxxx》摘译的。”
    ⑻ 影印的古籍或翻译资料,注明所依据的原书或原稿。如:“本书根据《xxxxx》影印”,或“本书根据《xxxx》翻译”。
    ⑼ 原书所载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出现差误,应加以注明。
    ⑽ 载体形态项不明确,加以注明。
    ⑾ 图书的组成部分,分属多种丛书,出现复杂情况,加以说明。
    ⒉ 图书的重要附录,如作者小传、参考资料、参考书目、索引等,均可在附注项注明,并根据其位置,注明“书前冠”或“书后附”;有些附录的责任者很重要,也可著录。
    ⒊ 著作汇编及综合著录的多卷(册)书,如有必要 ,可将各个单篇或分卷(册),作为目次著录于附注项。并按其顺序著录目次、书(篇)名和责任者。
    二、标准书号及有关记载项
    ㈠ 标准书号及有关记载项的意义和作用
    标准书号及有关记载项主要是指对国际标准书号(ISBN)及与其紧密相联系的装订、获得方式的记载。它的作用,对图书馆工作来说,主要在于,可简化图书采购、登录、出纳及目录检索等。
    由于电子计算机在图书馆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国际标准书号已成为机读目录储存、排检及图书流通的重要方式之一。
    ㈡ 标准书号及有关记载项的著录内容、符号及结构形式
    此一项的著录内容为:国际标准书号(ISBN)、装订、获得方式。
    国际标准书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简称ISBN),系英国福斯特设计,1972年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第46技术委员会(ISO/TC46)采纳,并定为国际标准。
    ISBN作为国际通行的统一图书编号,具有专指性。即对一种书给一组号码,每组号码拥有十位数,分别由国家或地区号码、出版者号码、书名号码和校验号码四段组成,每段之间以短横间隔,也可以空格区别。例如:(以《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指南》一书为例)
     ISBN 7  ——  80145  ——  157  ——  0
     中国国家   光明日报出   书名顺序   校验
     地区号码   版社号码    号码   号码
    这一组书号是否正确,可以用下面的方法校验。即用倒数“10—2”这九个数,分别乘ISBN的1—9位数(称为加权)。这些乘积之和再加上校验号码,然后除以模数“11”。最后所得之“商”为整数,其书号就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验算方法如下:
     ISBN 7 8 0 1 4 5 1 5 7 0
     权 10 9 8 7 6 5 4 3 2
     乘积 70+72 +0 +7 +24+25 +4+15 +14 +0
     总和=231
     除以模数 231÷11=21(整数)
    如果采用计算机校验,是非常迅速准确的。 自从国际标准书号颁布以来,参加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我国也参加了这一国际组织,并确定我国的国家识别号码为“7”。
    在采用国际标准书号以前,我国使用“统一书号”。该书号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分类号(人大法基本大类)、出版社号和图书出版种次号。统一书号以圆点为中心,分成两段:圆点前为分类号和出版社代号,其后为种次号。“统一书号”在我国图书馆工作中很少运用。自采用国际标准书号后,现已废除。
    装订包括平装、精装、线装、散装等形式。装订不同,其ISBN号码也不同。
    获得方式是指图书采集方式。
    标准书号及有关记载项的符号与结构形式是:
     .—ISBN(装订) :获得方式
     .—ISBN(装订) :获得方式 — ISBN(装订) :获得方式
     .—ISBN :获得方式
     .—(装订) :获得方式
    ㈢ 标准书号及有关记载项的著录规则
    ⒈ 装订著录于国际标准书号之后,并置于“()”内;无国际标准书号时,则直接著录于大项首位,不需添加符号。装订的形式,平装可省略不著录;其余均按原书装订形式著录。
    ⒉ 获得方式,如系购进图书著录该书价格,价格以人民币为准,依据其版权页或封底所题价格著录。如原书未标明价格或以其它币制标价,可省略不著录。
    ⒊ 凡非卖品(如交换、接收、捐赠、调拨、呈缴本、……)必须如实著录。例如:
     交换
     非卖品
    第五节 提要项与排检项
    一、提要项
    ㈠ 提要项的意义和作用
    提要,又称题解或叙录,是解释题目、介绍著者、揭示图书内容、评价学术价值的重要方法。提要项具有宣传图书、辅导阅读、为读者指引治学途径的作用,一向为古今目录学家所重视,成为我国图书馆目录的传统特色。它还是体现目录的思想性和科学性的一种有效措施。
    ㈡ 提要的编写方法
    ⒈ 提要以原书的内容提要、前言、后记、目次等为依据。必要时,可查阅有关工具书,参考书。
    ⒉ 提要对图书的内容作简介和评价,应力求正确地反映出图书的政治观点、学术价值、写作意图和阅读对象等。 提要对图书的形式特征,一般不作简介和评述。
    ⒊ 提要的文字应当简明扼要,能概括图书的主题和内容,避免重复书名中已反映的图书内容,并易读易懂,一般不超过二百字。
    ⒋提要不易编写时,可反映其目次或篇名。例如
时事评论选/谢文清著.-北京 :新华出版社,
1984. 7
167页;大32开

0.63元

本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国际问题;(二)关于台湾、香港问题。


    二、排检项
    ㈠ 排检项的意义和作用
    排检项是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所特有的,是集中著录排检标目的项目。它作为各种排检点的根查,依次著录有:书名标目、著者标目、主题标目、分类标目。其作用在于确定款目的性质和在目录中的位置,并提供检索的途径。
    ㈡ 排检项的著录方法
    图书的各种标目,作为排检点集中著录于通用款目的排检项,即卡片格式的最后一个段落。其顺序按书名、著者、主题、分类号排列,分别用罗马数字Ⅰ.Ⅱ.Ⅲ.Ⅳ.标识;当同一性质的标目有主次时,再依次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④.……排列。
    排检项可采用省略著录法,即只著录标目的头一个字,其余可用“…”略去。现以杜卫东著的《青春的思索与追求》一书为例,其排检项为:
    Ⅰ.青… Ⅱ.杜… Ⅲ.①人生观—青年读物 ②青年读物—人生观 Ⅳ.D 432.62 33.42 D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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