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对教学的美学思考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从审美的角度来把握教学活动,引发了我们对现代教学艺术的新的认识。这种新的认识虽然与过去的教学艺术观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它更多的是创新和发展。本文旨在从美学角度对现代教学艺术的发展作一概括性的描述,并作些初步分析。
(一)已有的教学艺术观
教学是否也是一种艺术,从过去到现在,无论是教育理论家,还是教育实践者,对此几乎都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数百年以前,人类教育史上伟大的教育家夸美纽斯就在其杰出的教育著作《大教学论》中说,他要阐明的是“把一切事物交给一切人类的全部艺术”,([捷克]夸美纽斯:《大教学论》,第1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版)
即教学的艺术。夸美纽斯还从一般艺术的角度对这门特殊的艺术进行了类比性的阐述,他认为艺术是模仿自然的,教学这门艺术也应当步自然的后尘,同绘画、音乐等其它艺术一样适应自然的法则,从自然中去借鉴恰当的秩序。夸美纽斯十分强调教师掌握这一艺术的重要性,并断言教学艺术是一种能够使人获得愉悦的艺术。
继他之后,乌申斯基等教育家也坚持把艺术这顶绚丽的桂冠授予教学。乌申斯基明确地指出,教育学中艺术胜于科学。按他的理解:“任何一种力求满足高度的道德要求和人的一般精神需要(即只属于人和构成人本性中的特征的那些需要)的实践活动,就已经是艺术了。就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学当然就成了最高级的一种艺术,因为它力求满足人类最伟大的要求——人的本性的完善。这不是在画布或大理石上表现得完美,而是使人的本性本身——他的精神和肉体趋于完善;这种艺术永远是先行的。”([苏]德米特里耶娃:《审美教育问题》,第44页,北京:知识出版社,1983年)虽然,乌申斯基的这一观点是以整个教育为出发点的,但其中必然包含着教学。
现代的一些教育研究者对教学是一门艺术同样抱有深刻的信念。值的一提的有:吉·希特、克莱德·E·柯伦以及罗伯特·特拉弗斯等人。
吉·希特在其《教学的艺术》一书中明确表示,他相信教学是一种艺术,而不是科学,与其说教学法象引起化学反应,不如说教学象作画或作曲。(参见李乐天:《加涅的教学模式的研究》,载《华东师大学报》(教育版)1985年第4期)
克莱德·E·柯伦指出:“艺术性的东西,就是把感情和技能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结合起来,使创造的成品赋有一种美”,而教学正是这样的一类工作。(参见:《教学中的美学》,载《教育研究》1985年第3期)
罗伯特·特拉弗斯指出:“教学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表演艺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注意到自己的个性特征,并把个性因素渗透到教学活动中去。(参见《教师——艺术表演家》,载《山西师院学报》1983年第2期)
在我国,教学是一门艺术的主张也获得了普遍的承认,教育工作者们在公开的场合或所撰写的论文中对这一思想经常给予明确的表述或提出一定的论断,教师取得了艺术家的光荣称号,一些优秀教师的成功的教学被视为艺术珍品,令人为之倾慕。这一切无不显示出,教学艺术并不是一种纯粹想象的艺术,而是现实地能够表现或获得的艺术。
透过古往今来的教学艺术观,能够得到下列几点认识,同时也可以作为已有的教学艺术观的基本特征。
其一,教学艺术主要指的是教师个人的教学技艺或教学技巧,其范围主要限于教师教的一系列行为。更确切地说,教学艺术就是教师教的艺术。这一点是与对艺术的最广义的理解,即一切高度技巧的表现或产物都可称之为艺术这一思想密切相关的。夸美纽斯在其《大教学论》中正是汇集了众多的关于如何有效地开展教学的技巧的。在教学实践中,只有那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成功地把这种经验用之于解决具体问题,从而使教学活动具有一定的独特性的教师的工作,才会达到某种艺术性的水平。
其二,把教师的教和艺术家的创作进行有联系的类比,从而要求教师领悟艺术家创作活动的实质,并从中获得某种有益的启迪。夸美纽斯把教师的教比作画家的绘画,特拉弗斯把表演性看作是教学艺术的根本属性,就是以揭示教师和艺术家活动的共性为出发点的。寻着这一线索,从常规的艺术活动中找到了很多可供教师在从事教学活动时需认真加以吸取的内容。
其三,教学的科学和教学的艺术是教学的两种发展方向。在教学领域,完全把科学排斥于外只是极个别人所持的令人难以接受的孤立见解,如吉·希特偏颇地认为:把科学的目的和方法应用于人类和个人是非常危险的,教学只是艺术而不是科学。(参见李乐天:《加涅的教学模式的研究》,载《华东师大学报》(教育版)1985年第4期)而绝大多数人则更倾向于说教学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或者更进一步地认为,教学首先必须是科学,然后才是艺术。它的具体含义可以理解为,教学中科学的领地是教学活动能够被严密控制或较严密控制的部分,而教学中艺术的领地则是不大可能被严密控制的部分,教学的科学和教学的艺术各自扫除着教学发展道路上的不同障碍,对付不同的问题。此外,教学的科学被看成是可以传授的,而教学的艺术一般不具有可传授性,它多半只能靠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去摸索并逐渐形成。
其四,教学艺术是具有一定的审美性的。在过去的教学艺术观中,审美并不是一个很突出的特征,对它的较明确的表述只存在于个别人的思想中。夸美纽斯谈到的教学艺术的愉悦性可视为这一特征的萌芽,而柯伦的观点则是十分明确的,他希望教师的工作具有美的光彩。此外,一些实际的教学工作者也常常把在自己的活动中所获得的审美乐趣与教学艺术联系起来。
已有的教学艺术观的确不乏卓越的见解,对长期的教学实践也曾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从已有的教学艺术观的上述特征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它所包含的局限性。
这首先表现在由于教学艺术被囿于教师个人的教学技巧这一狭窄的范围内,因而脱离了教学活动的全貌,使人无法循着教学艺术观达到对教学的整体认识。尽管从广义的艺术来看,把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经过长期艰苦的磨练所形成的高超的教学技巧称之为艺术是无可非议的,但教学技巧只能作为教学艺术的一部分,而不是其全部内容。因为任何一项教学都不仅仅是教师的教,它还必须包括学生的学以及一系列教学条件。由此看来,完全就教师的教来理解教学是一门艺术,显然是以偏概全。更进一步说,这样一种游离于整体教学之外的教学艺术观是很难具有对教学的整体指导意义的。至于仅仅是从赞颂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意义上所谈论的教学艺术,则更少能引起人们对教学的有价值的实际的思考。而这样,教学艺术观的内容便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丰富和充实。
其次,由于只强调教师教学技巧形成的经验基础,从而导致多数人都在简单地脱离教学是一门科学家来谈论教学是一门艺术,孤立地看待教学中的科学和艺术,甚至把它们视之为互不相容的两个发展方向。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这样一种偏见,即教学的艺术部分只是教学中按照科学标准尚没有能够较成功地完善起来的地方。照此推论,随着教学科学化的推进,教学科学的领地不断扩大,那么相应的教学艺术的领地必然会逐渐缩小,乃至最后遭到彻底的吞没。如此下去,教学艺术便只会有一个极其黯淡的前景。
由上可见,已有的教学艺术观并没有为教学这门艺术的发展真正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而且其非科学性和片面性给教学艺术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局限性。但是已有的教学艺术观也有其可贵之处,这就是它部分地看到了教学这门艺术的审美性。现代教学艺术观正是要甩掉它的局限性,而对它的可贵之处给以最充分地发展。
(二)现代教学艺术的一般概念
艺术是人类最高度的追求美的活动。美是艺术之真谛,是艺术生命之源泉,艺术是最彻底地按照美的规律从事创造的领域,失去了美,艺术将充满危机,并走向消亡的境地。英国18世纪的艺术家越诺尔兹认为:“我们所从事的艺术以美为目标,我们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而且表现这些美。”因此,人类的一切活动要想达到艺术的境地,就必须在其中融汇进美的创造和追求。同样,如果现代教学艺术不只是对艺术这一美称的牵强附会的联系,或只当作一种譬喻,一句鼓舞人的口号,那么它就不能不自觉地去建立与美的原则之间的广泛而普遍的联系。质言之,真正的现代教学艺术应当是指那些在教学领域的一切方面都表现出丰富或较丰富的审美性的教学,只有这样的教学才能堪称达到了艺术的境地。
在过去的教学艺术观中,审美性也只是就教师教学的技巧方面而言的,其表现范围十分狭窄。而现代教学艺术所要求的审美性则以教学的整体构成为出发点,它将教师的教学技巧只作为一项内容包含于其中,而不是当作全部。
以审美性为现代教学艺术的核心,可以避免那种把教学艺术和教学科学视为互不相关的教学的两种趋向的不良见解。勿庸讳言,现代教学中仍有相当一部分达不到科学的水准,但随着科学的高速发展和教育事业自身的日益发达,教学的全面科学化终有一天会实现。即使是到了那一天,以审美性为核心的现代教学艺术依然不会消亡,恰恰相反,教学的科学化将会为教学增添更丰富的审美内容,使教学艺术放射出更夺目的光彩。它们两者的关系是:教学的科学化为教学的艺术化奠定更坚实的基础,教学艺术化是教学科学化的提炼和升华(不应当被认为是教学科学化处于低级阶段时的一种教学辅助)。所以,应当确认教学的科学化与教学的艺术化是并行不悖、相互一致的,而最高的教学境界就应当是科学化与艺术化的统一。这不是别的意义上的统一,而是以审美性为联结点和外部表现的统一。
(三)教学美及其具体内容
现代教学艺术所真正显示的审美走向,将使美的百花园中又绽开出一株新的花朵,这就是教学美。也许它不太为一般人所注意,但对广大教师和现代教学研究者来说,它却是充满魅力的。
美的形态是多种多样的,彼此间又是相互联系的。人们一般倾向于把美分成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和科学美等四种形态。而每一形态内部又可分出更具体的形态,教学美就是其中的一种美的形态。
教学美应当归属于社会美,因为教学就其本质来看,它是人类社会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一部分。但教学美的内容又不完全是社会美的内容所能包容的,它与自然美、艺术美、科学美等也有着极为广泛的联系。教学美作为教学活动自身的一种美的特性,它需要以自然美、艺术美、科学美以及其他社会美的内容作基础,并不断地从各种不同的美的形态中吸取营养,广泛挖掘潜在于教学领域中一切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和科学美的因素,用以哺育自身,最终铸造出具有新质的美。因此,教学美的形成也是在创造中实现的,它还包括了对自然美、艺术美、科学美以及其他社会美中的部分因素的同化和转换。
教学美的内容是丰富的,它体现在教学的各个方面,具体来说就是:教学过程的美、教学内容的美、教学环境的美、教师和学生劳动形态的美等。这些美在具体可感的教学活动中又是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并达到有机统一的。
1、教学过程的美
任何具体的教学都是存在于一定的过程之中或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教学过程就是指教师和学生共同活动的过程,也可以说是教师教的过程和学生学的过程的有机组合。
教学过程的美首先是指教师和学生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所表现出的丰富的创造性。这不仅仅是指那些为了某种教学需要而专门设置的创造活动,更主要地是指教师在教的活动中所具有的独特性,学生在自己学的活动中所表现出的鲜明的个性。独特性和个性应当是贯穿于教学的整个过程之中的,成为教学的基本格调或弥漫于教学进程中的氛围。创造性还包括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多种心理能力的协同作用,在广泛认知的同时,也充分发挥想象和情感的作用,实现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的交流,从而形成一种活跃、生动的教学气氛。
其次,教学过程的美还指教和学在动态中形成的具有美的特征的组合形式,即和谐和的教学过程结构。这样一种教学过程结构是由教和学双边活动的协调统一所形成的。教学中的完整性、有序性、节奏性等等都是和谐的教学过程结构的必备因素,也是其美质的核心。
教学过程美的上述两方面并不是完全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内容和形式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教学的丰富的创造性是教学过程的美的实质,而教学过程结构的和谐性则是教学过程美的形式。如果失去了丰富的创造性,那么教学过程的美就只能是一种表面的、肤浅的现象。质言之,教学过程的美应当是教师和学生作为主体的本质力量沸腾于具有感性特征的教学进程之中,是教学的自由和谐性的根本特征。
2、教学内容的美
教学内容的美是教学美的一个极重要的方面,这不仅是因为教学内容本身在教学活动中占有突出的地位,而且也是由具体教学内容中所包含的大量美的因素决定的。
各级学校的教学内容都是十分广泛的,主要有科学基础知识范围的教学内容、道德社会知识范围的教学内容、劳动技术范围的教学内容、艺术范围的教学内容以及体育运动范围的教学内容。所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又是相互渗透和交融的。在教学内容的美中,既有从人类文化知识体系中直接迁入的丰富的艺术美、社会美、自然美、科学美的内容,也有部分经过教师和学生加工改造之后而具有美的特征的内容,这主要是使真的内容的善的内容获得美的形式。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当他们作为具体的教学内容出现时,其美的因素都成了教学美的构成成份。
3、教学环境的美
教学环境包括教学活动从大到小地一系列重要物质因素,是教学的主要外部条件。教学环境的美也是教学美的一个重要的部分。由于教学环境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所以教学环境的美的内容也是多样的。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教学环境中的一系构成物有条件得到经常的改善,许多过去达不到审美要求的方面都可逐步朝着审美的方向转化。
在教学美的多种构成因素中,教学环境的美并不是决定性的,但它却能从教学的外部条件入手,使教学美的特征变得更加鲜明。这正如外表的美不是人之美的决定因素,心灵的美才是最为重要的,但倘若心灵美和外表美取得统一,人之美将会变得更加完善一样。因此,对于教学环境的美决不能等闲视之,否则将会导致教学美在美的本质和美的数量两方面的弱化。
4、教师和学生劳动形态的美
教师的学生的劳动形态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行为方式的总合,包括举止表情等。所谓劳动形态的美,也就是指教师和学生的行为举止、语言和仪表等所再现出来的美。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的劳动形态和学生的劳动形态也是有联系的,它们彼此互相感染,尤其是教师的劳动形态对学生的劳动形态有着巨大的牵引作用。从双方所处的地位来看,教师的劳动形态显然占有主导地位。那种要求教师成为表演艺术家的主张,对教师劳动形态的美提出了最高要求。教师和学生劳动形态的美与教师在教学中的丰富的创造性表现是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的。前者不仅是一种独立的教学美的组成部分,而且也是后者在某种程度上的外在表现,在一定意义上它们有着交融性。
作为教学美的主要内容的上述几个方面,在实际教学中应当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接受一个共同的审美理想的指导。从其独立性看,它们是审美性教学的具体表现形式;从其联系性看,它们又是审美性教学的“集合”,形成教学美的完整形象,并为教师和学生以及其它所有对此感兴趣的人所感知、欣赏,同时也取得一定的社会价值。在教学美的整体形象中,教学过程的美是它的“中枢神经”。
教学美并不是自然生成的,它同样是教学领域中主体的有意识的创造和追求的产物。如果广大教师不对自己的教和学生的学提出明确的审美目标和切合实际的审美要求,并广泛吸收人类的文化成就,那么上述意义上的内容即丰富的教学美便永远只能停留在人们宝贵的想象中,而难以获得生长的土壤。下面简单列举出创造教学美的一些基本途径,同时它们也是教师在现代教学活动中的艺术工作的主要构成。这些途径是:
——坚持教和学的创造性,充分发挥情感的作用,使认知和情感相统一,理性和非理性因素相交融;
——遵循形式美的若干法则,通过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的优化组合,形成和谐的教学过程结构,使完整性、有序性与波动性、多样统一性等成为教学过程结构的主要特征;
——认真安排课程体系中的各项内容,实现艺术学科与科学学科的互补性;
——深入挖掘科学课程中的科学美的因素,以及社会课程中的社会美的因素,为理论知识寻找感性的表现形式;
——认真磨练教学语言、教学仪态、塑造优美动人的讲台形象,形成适合于自己的有特色的教学风格;
——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审美性学习方式,如音韵识记、对科学原理的简洁而形象的表述、电化教育手段的辅助学习等等,从而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审美敏感性;
——对教室及其它教学场所精心装扮,对校园景观精心设计,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四)现代教学艺术的主要功能
现代教学艺术的功能应当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去看。宏观方面主要是指现代教学艺术——教学的审美化在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人类文明的提高,实现教学与人类文化的相互交流中的巨大作用。微观方面主要是指现代教学艺术在完成教学的基本任务,改进教育活动方式,促进青少年身心协调发展中的作用。下面谈的两点主要是就其微观方面而言的。
1、实现愉快的教学,建立欢乐的学校
理想的生活是充满欢乐的生活,理想的学校同样是充满欢乐的学校。任何一个学校,如果它忽视了为学生制造欢乐,那么这将被视之为教育者的严重失职。没有欢乐就意味着沉闷、单调、禁止和压抑,意味着缺乏丰富的精神生活,同时这也是学校生活与社会文明逆向流动的不良征兆。但是,欢乐的学校决不应被错误地理解为学生在学校中浅薄地自由自在,不应当被理解为解除学校中正当的纪律和要求。真正欢乐的学校应是充满活跃的创造,亢奋的激情,给人以奋发向上的意向的学校,是实施和谐的教育并使学生得到较充分地和谐发展的学校,是盛开着文明之花的学校。
理想的学校是欢乐的学校,而学校工作的主要形式是教学,所以没有愉快的教学就不会有欢乐的学校愉快的教学是欢乐的学校的决定因素以及它的主要内容。有人提出,欢乐的学校的秘诀就在于,在那里的学习已转变为孩子们的乐事。这正是愉快教学之核心。
这里所提到的愉快的教学是一种泛指,其基本含义是指那种气氛生动活泼、形式丰富多样、内容引人入胜,从而使学生乐学不倦、流连忘返,使教师信心充分、情绪饱满,教师和学生共同沐浴于愉快的感受之中的教学。
从实现愉快的教学出发,我们自然地会认识到现代教学艺术是多么的有价值。美能使人愉悦,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道理。对美的体验所得到的不是一种平庸的趣味,而是高尚的、净化人的灵魂、催动人的理性的享受。在教学领域,教学美同样能给学生带来令人振奋的愉悦,教学的审美化消除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焦虑感和疲倦感,增添了教学的形象性、情感性,教师和学生都能在适宜的感受中保持心理的平衡。而这一切都是愉快的教学所要追求的效果。因此,在教学领域,美的因素越是丰富,愉快的教学就越能得到完满的实现。
2、促进学校美育的实施
美育广泛存在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其中学校美育尤为人们所重视。而学校美育的主要途径又是通向教学领域的,因此,如果脱离教学领域而侈谈学校美育,那么美育的成效必定是低微的。
欲使学校美育得到最大限度地发展,就必须使美育走入全部教学活动中去。这并非是什么空想,现代教学艺术的发展将为此奠定客观基础。在追求审美价值的教学中,美的因素是广泛存在的,对学生来说,可供审美的内容会空前增加。由于丰富的教学美的存在,必然会给学生带来多样化的审美活动。从一种宽泛的意义上说,由于教学活动几乎处处都会渗透出审美的内容,学生学习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层次不等的审美的过程。这样的美育不是使学生的道德感、理智感、美感相健康,使学生在不同的活动中投入不同的情感,而是在同一活动过程中使学生的道德感、理智感、美感交融为一体,实现有机的结合,取得和谐一致。
从我国学校教育的实际来看,美育的开展还是一个极其薄弱的环节。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美育范围的广泛性认识不足,对美的因素的挖掘不够不说是重要缘由之一。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美育成了艺术教育的代名词。不仅如此,由于客观存在的一系列教学流弊,使得在具体教学中,有时就连通过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所进行美育也变得无立锥之地。如果说过去学校美育的状况还不能令人满意的话,那么,随着广大教师对现代教学艺术的追求,学校美育的现状必将得到充分改观,它将促进美育从艺术教育走向包括艺术教育在内的全部教学活动中去。丰富的教学美必然会形成一种浓厚的美育的氛围,教学是美的创造和美的表现,教学自身就是一种深刻的美育力量。这种力量是与培养学生具有创造性的个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创造性并不只限于某些艺术活动中,而是深刻的个人思想认识和行为实践上的品质。 信息来源:中国现代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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