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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组建“民办教育助教团”推动民办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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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7-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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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日前,潍坊市根据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和学校要求,决定选派第二批民办教育助教团。此前,该市于2003年选派了第一批民办教育助教团,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该市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共推荐40名民办教育助教团教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从推荐人员中选拔20名教师参加第二批助教团工作。此次民办教育助教团教师必须在45岁以下,为县级以上教学能手或优质课获得者,学科主要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七学科。经双向选择后,助教教师8月份到岗,在民办学校工作时间为一至二学年。 凡参加助教的教师由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和受助学校共同管理,受助学校具体负责助教师的考核,并建立助教教师业绩档案。助教教师在助教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原工资,其它福利待遇不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和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原校教师同等对待。助教时间计算为工(教)龄、任职年限和专业年限。被助学校按照本单位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量,给予助教教师适当补助。助教期间工作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和重用。对业绩和表现较差,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根据受助学校意见可提前结束助教工作,由选派县市区根据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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