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广第一套校园集体舞
为了给青少年学生提供优质艺术教育活动资源,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教育部组织创编了《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并将从今年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全面推广。教育部指出,开展校园集体舞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和审美情趣,培养他们的合作意识和交际能力,培养健美的身体形态。
《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包括7个舞蹈。小学组:《好朋友》、《阳光校园》、《小白船》;初中组:《青春旋律》、《校园秧歌》;高中组:《青春风采》、《校园华尔兹》。
《中国教育报》
推广集体舞意义超过舞蹈本身
老实说,这些年来,教育部门在素质教育、德育教育上没少发文件提要求,也没少检查督导,但实际效果并不令人满意。这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一味地提要求多,结合实际的设计少,使一些抽象的要求,到了下面成了刻板的灌输,不光学生不愿意接受,老师、家长也不积极配合。
这次自编的《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就改变了以往的做法,这个设计不是闭门造车,而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创编的,可谓用心良苦。从舞蹈的命名来看,就富有时代特点和青春气息;从内容和形式看,也具有鲜明的教育性、科学性和群体参与性,其中蕴含着人性化的思维,会受到城乡广大中小学生的喜爱。
值得一提的是,对推广这7套校园集体舞,教育部提出的要求很灵活,也很科学。现在的学生,太需要运动,太需要活动了。每周少得可怜的音体美课,有的都保证不了,被其他应试功课无情地占用。另外,学生时期如果没有适合校园生活特点的活动,学生就必然要到社会上寻找替代品。于是,就出现了少儿唱成人歌曲、学成人走秀等活动的现象,甚至出现了诸如《死亡笔记》等荒诞文化侵袭的问题。教育部自编的这套校园集体舞,其意义远远超出了舞蹈的本身,是一种校园文化的回归,是一种教育理念的升华。愿这条路越走越宽!
《东方网》
缓解青春期压力的好方法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等认为,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校园集体舞的举措,对今天的中小学生具有特别的意义,可以有效地缓解青春期压力,并进行多重扫盲。
青春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呼唤“阳光法性教育”,但目前中小学通常的活动方式还很难满足男女生交往的需求。跳集体舞这种方式,是缓解青春期压力的一种好方法,可以给少男少女提供一个在阳光下交流的机会,比如大家要手拉手,可以满足孩子们接触异性的需求。
有的父母担心会不会由此造成孩子早恋,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其实集体舞这种方式可能对早恋带来更积极的作用。因为进入青春期的男女生之间的交流是不可能被人为割断的,如果强行阻止,他们就会选择一种别人发现不了的形式来接触,而这才是不安全的。早恋是一种封闭的关系,而友谊是开放的关系,在跳集体舞的过程中,大家不能垄断舞伴,而是不停地交换,这就在同学之间构成了一种广泛的接触,既可以缓解青春期的躁动不安,也不会造成男女同学之间封闭的关系,可以很好地规避男女生单独相处可能造成的风险。
《光明日报》
推广集体舞绝不是闭门造车
很多人担心在全国一律推行校园集体舞是否可行,是不是过于强制,是不是形式主义。我认为这种担心来自于3个方面,一是担心很多学校的场地条件和师资条件差,难以推广;二是担心过于强制引起学生和学校的反感;三是担心大家都“跳舞”,影响了其他体育活动的开展。
我认为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在全国的推广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要求一步到位。连《教育法》中规定的义务教育都没有一步到位,又怎么能让边远山区的学校马上就一起跳舞呢?我相信,国家在全国推行或推介一项运动时,也会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针对第二个担心,我认为教育必须要有一定的强制性和规定性,要考虑实际困难,也要提倡“克服困难也要上”。场地不足要想办法,教师不会教就要大力培训,没有时间就挤时间,否则就是教育的不作为,就是放任学生体质下降。对于第三个担心,我认为现在学校的体育活动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当缺乏体育活动内容时,就是给了学生时间,他们往往也白白浪费掉。在当前缺场地、缺器材的情况下,把一套基本不需要器材、不要求很大场地的集体舞介绍给学校,只会使学生的体育活动更加丰富。当然,随着国家对更多的体育活动(包括有些人建议的武术)的创编、推介和组织,学校体育活动会更加多彩。
至于有些人提出“读书就是读书,还跳什么舞”、“与其跳舞,不如多发些试卷提高考试能力”,的确有那么点应试教育体制下思维定式的味道,希望发这种言论者多看看周围孩子的身体,想想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兴衰,体会一下学校体育工作者的良苦用心。
《科学时报》
别再进行无谓的争论了
其实,作为一种校园集体舞,它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推广者的初衷也是希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但最终裁量权,不在教育官员手中,也不在家长和社会各界手中,而应该属于这种舞蹈所实施的教育对象即中小学生。但自始至终,在这场激烈的论争中,并没有多少中小学生的声音,大部分只是教育界人士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的不同观点和看法。
一个教育措施出台后,看它对教育对象的成长有没有积极影响,不是凭社会各方面的论争和口水战的胜负来体现的,最终效果要看受教育对象对这种措施喜不喜欢、赞不赞成,对他们的身心影响有多大积极意义。否则,远离校园集体舞主体——中小学生来争论,是不会有什么积极结果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体育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也应该与时俱进,面对当前学生广播操单一的现实,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锻炼形式可以理解,教育部门有必要为他们的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寻求科学的、多样化的途径。虽然校园集体舞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教育形式,但我们至少应该为这种打破陈旧的学校体育教育窠臼的行为鼓掌。当然,有关部门也应该多听听中小学生的意见,不搞一刀切。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