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 ,三亚代表团代表周敬民向本次会议议案组提交《关于免除所有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和信息技术费的建议》,这份关系到减免全省所有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课本费和信息技术费,成了关注民生较为热门的建议。
周敬民代表说,我省从2005年春季开始实施的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政策,惠及到我省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取得了明显效果,这是省委省政府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重要举措。省政府最近又出台了《海南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信息技术费等又做了统一规划和安排,这是省委省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省委省政府进一步重视教育的体现,全省人民无不拍手称赞。
周敬民代表认为,由于《方案》中规定免除课本费和信息技术费只限于公办学校,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学生上政府办的学校不需交课本费和信息技术费,而在民办学校(包括社会力量办学)上学则要交此费用,同是按《义务教育法》执行接受教育的孩子,却有一部分人不能得到党和政府这方面的关怀,这对于在民办学校上学的孩子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周敬民代表建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不论在什么学校上学,政府都应一视同仁,由省、市县两级政府按《方案》规定的比例出资,像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一样,再免除所有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信息技术费等费用,这才是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