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前发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要投入数百亿元资金支持教育重点工程,并首次明确“逐步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达到4%”。
袁贵仁指出,《规划纲要》明确规定,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要逐步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中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逐步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十一五”期间,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将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袁贵仁表示,《规划纲要》中提出的重大教育工程项目首先是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重点工程,包括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这三项工程将分阶段分别安排资金100亿元,共计300亿元,重点支持尚未实现“两基”的西部农村地区新建和改建7700余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并为中西部地区数万所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配备卫星教学接收设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
其次是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投入100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其中包括: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为此将设立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设1000个县级职教中心;重点支持建设1000所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陈伟光说,把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达到4%写入教育发展规划,不仅体现了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的决心,也具有充分的现实依据。在“十一五”期间,政府有信心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到GDP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