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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07年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和校园网建设资质单位须知

发布时间:2007-3-20  来源:

 

    已获得2006年河北省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和校园网建设资质的单位,须办理年审手续,年审通过后,方可获得2007年建设资质。

    一、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单位介绍信。送申报材料人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由报送材料人自行带回,复印件留存;
    3、《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和数字实验室建设资质申请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报告。报告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申报报告抬头为河北省教育厅;(2)是否同意本认定办法并遵守评审程序,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是否接受教育厅认定的评估审查结果;(4)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保证,严禁弄虚作假;(5)能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标准,并对被推荐后所承接工程的施工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
    5、可行性报告。依各自公司具体情况自行分析出具。其中应包括公司的实力分析(经营管理、技术力量、施工设备、施工能力、质量保证分析)、信誉情况等。
    6、相关财务状况文件。应包括:(1)2006年底的资产负债表、2006年的损益表;(2)相关财务状况的简要分析。对本公司2006年的经营状况作出客观的分析说明。
    7、公司章程复印件。
    8、申报校园网建设资质的公司须提供本公司独立完成的校园网清单,提供具有代表性典型案例工程的施工方案及相关资料。
    9、公司主要技术人员情况。应包括总工程师、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人员的有关资料(学历、取得的各种工程师认证证书复印件,主要业绩等);
    10、以上第2、4、5、6、7、8、9项资料要求各一式5份,第3项“推荐申请表”要求一式8份(二份原件,六份复印件)。   
    二、评审程序
    1、申请:申报单位须在2007年2月10日前,到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申报,届时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2、初审: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及是否符合要求等。
    3、专家组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集中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查,并就申报公司(厂商)的技术力量、施工能力等问题向申报公司(厂商)的相关人员进行质询,质询时间另行通知。
    4、实地考察: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负责组织人员对有关公司(厂商)的场地、相关设备、管理体系、施工流程、经济赔付能力和信誉保障等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评定:河北省教育厅依据专家组评审、考察结果和综合评估情况,认定获得建设资质的单位,并颁发资质证书。
    三、费用
    申报建设资质的单位须预交纳评审、实地考察、评定等费用:申报计算机教室(含多媒体教室)建设资质的公司预交纳6000元;申报校园网(含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建设资质的公司预交纳8000元,以上两项费用不重复预交。预交纳的评审费与申报材料一并于2007年2月10日前交至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在复审、实地考察、评定等环节中被淘汰的单位,将退回预交纳的评审费。
    四、说明
    1、填写申报表时,一定要将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含手机号)、公司的地址、邮编等填写清楚,以便及时联系。
    2、汇款单位名称: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开户行:工行石岗支行;帐号:0402021009264027893。
    3、以上内容如有不详之处,请向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处装备科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0311—87041014

    联系人:苏卫民、吴英臣、郑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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