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教高教〔2007〕60号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我厅开展了普通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经学校自评和我厅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评审,认定浙江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26个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达到了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目标和要求,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是《浙江省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提高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 二、各高等学校要以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验收为契机,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对已经我厅立项的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要加快建设,尽快达到建设目标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以争创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益,提升实验教学水平,为本校乃至全省高等学校的实验教学提供示范,推动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验教学工作。
附件: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