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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应用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6-5  来源:

 

赣教装字[2007]15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芦溪县教育局:
    为适应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以信息化促进中小学实验室管理手段现代化,我省2006年为部分装备部门和中小学校配备了教育装备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为使已经配备的单位充分使用好“管理系统”,尽快在中小学实验室管理中发挥作用,我站决定今年在芦溪县进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应用试点,现将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使芦溪县中小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践中熟练掌握“管理系统”各模块的作用和功能,完成各业务流程的试用,同时对“管理系统”各模块的适用性、易用性、稳定性等进行检验与评价,使芦溪县率先实现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信息化,形成试点经验,向全省进行推广,以推动全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信息化工作。
    二、实施步骤
    (1)人员培训。6月24日,举办“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
    (2)数据录入。6月30日前,试点学校完成所有基础数据与原始库存数据的录入,并完成每一个模块业务流程的试用。
    (3)数据上报。7月3日前,试点学校将相关基础数据与原始库存数据上报到芦溪县装备站;7月5日前,芦溪县装备站将相关基础数据上报到萍乡市装备站;7月10日前,萍乡市装备站将数据上报至省装备站。
    (4)试点总结。各试点单位对“管理系统”应用情况进行评价与总结,形成试点意见与反馈报告。省装备站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管理系统”的应用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且试点时间正值学期末,要求各有关试点单位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充分认识到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克服可能出现的困难,为试点工作开“绿灯”。
    2、制订方案,周密部署。请芦溪县按照省里试点总体部署制订本县试点具体方案,并督促所有试点学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试点人员到位,准备好相关的设施设备。
    3、抓好落实,按期完成。试点单位必须按照试点目标和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每一环节的试点任务,规范各操作流程,确保整个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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