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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二○○五年度推荐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6-15  来源:

 

中教协文[200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兵团)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为规范市场,扶优扶强,扩大优秀产品的知名度,进而推动创名牌产品,破除地区封锁,引导消费,鼓励择优订货,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继续开展向各级各类学校、采购招标单位以及其他用户推荐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活动。现将二○○五年度推荐产品的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必须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生产的产品;
  2.必须有企业标准(有效期内)并报送(复印件);
  3.必须有检测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并报送(复印件);
  4.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测,必须参检,并且合格;
  5.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
  6.必须是上两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的连续参展产品;
  7.必须有注册商标;
  8.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重点考核前两年);
  9.产品质量稳定,无质量事故;
  10.售后服务好,无投诉;
  11.企业诚信度高(附诚信度的有关证书复印件);
  12.已经是所在省的省级推荐产品。

  二、从即日起,企业可以填写《二○○五年度推荐产品申报表》(见附件),经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审查、核实并汇总,于八月三十一日之前寄到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所申报的产品,请注明在上两届《中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会参展产品目录》中所在的页码,以便审查。已经是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二○○四年度推荐产品的,仍需重新填写《申报表》(其它相关资料免交),但免予相关审查。

  三、凡二○○四年度推荐产品,其生产企业的年度工作总结应于年底前上交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一份。

  四、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将于九月初进行审查汇总,同时广泛听取专家组成员的意见。之后,将在网站(www.ceiea.com)上进行公示。定稿后,拟于二○○五年年初发布公告。推荐产品每年搞一次,仅当年有效。

  五、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省级行业协会务必加以重视,严格把关。凡未成立行业协会的省级单位,请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协助办理,请给予大力支持。

附件:二○○五年度推荐产品申报表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
二○○四年六月八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兵团)教育技术装备处(部、站、中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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