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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六届高交会参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6-22  来源:

 

教技厅函[2004]13号

有关高等学校:

   第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深圳)(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 2004 年 10 月 12-17 日在深圳新建成的深圳会议展览中心举办,重点是突出技术、产品、人才、资金四大板块相结合的特色,着力搭建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和招商引资两大平台。

  我部 2003 年成为高交会的主办单位,今年将首次在主办单位展馆(即国家高新技术成果展)中以专题展区的形式出现。今年我部的展区主题为:大学科技园专题展暨高校重大高新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成果展。本主题旨在反映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在高新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方面为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展示高校的技术创新实力。整体介绍大学科技园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争取国家和社会的更大支持,寻求更多的国际国内合作机会,促进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水平的提高,巩固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

  参展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我部科学技术司负责,组团、布展等有关具体事务委托我部科技发展中心承办。科学技术司和科技发展中心共同组成高交会组团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具体事项。

  现将我部参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校高度重视高交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利用本届高交会教育部主题展区,展示本校在大学科技园建设和高新技术及产业化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为本校大学科技园的进一步发展招商引资,为本校科技成果的推广转让创造更多的合作机会。各校应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和联络,并于 5 月 31 日前将本校大学科技园参展方案,以及近年来取得的重大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成果,报送我部组团办公室。我部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内容进行遴选,确定教育部主题展区参展学校和内容,拟定主题展区展位划分和设计方案,并在高交会举办前后通过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组织对各校报送的重大高新技术创新成果和产业化成果,以及大学科技园的发展成就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二、本届高交会除设教育部主题展区外,仍专设高校展馆,高校的众多成果除一部分参加教育部主题展区外,还可组成本校独立分团参展。高校展馆与教育部主题展区相邻。

  本届高交会还设有专业产品展区,内容包括:计算机、通讯、网络、软件及数字化技术与产品展区,先进制造技术与产品展区,生物、农业、新材料技术与产品展区,光电子及平板显示技术与产品展区等。高校有关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上述专业产品展区。

  高校展馆和专业产品展区的具体参展事务由各校独立组织,凡有意参加的学校,可于6月10日之前将独立组团情况反馈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我部组团办公室将协调高交会组委会办公室,组织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配对洽谈活动,促进高校参展项目的成交。

  三、我部高交会组团办公室联系方式:


  科技发展中心推广转化处

  联系人: 贾一伟 曾艳 苑杰
  地 址:北京中关村大街 35 号  邮 编: 100080
  电 话: 010-62510078,62514692
  传 真: 010-62510078
  E-mail: yjie@mail.edu.cnzengyan@mail.edu.cn

  科学技术司高新处

  联系人:黄应刚
  电 话: 010-66096733
  传 真: 010-66096733

教育部办公厅
二 00 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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