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教委〔2005〕42号
各局属学校党组织: 为更好地回顾和总结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宣传报道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
(一)参评的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认真学习和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
2.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并能将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行政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有突出业绩。
3.党性观念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态度积极,工作认真,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名额和范围
1.名额:50名(名额分配附后)
2.评选范围:参与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体党员
(三)评选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度,坚持高标准,好中选优。
2.坚持自下而上推荐原则: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党组织负责推荐上报局先进性教育办公室,最后由教工委审批表彰。
(四)评选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将推荐结果填表上报局先进性教育办公室;11月下旬,评审表彰。
二、宣传报道先进集体:
(一)参评的基本条件
1.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宣传工作能严格按照“坚持正确导向,保持舆论声势,反映单位实际,增强社会效果”的要求积极认真开展。
2.认真、及时、正确宣传中央、省市、教工委有关文件精神、领导讲话以及有关会议活动,宣传工作有部署、有重点。
3.认真、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活动中的好人好事。
4.认真宣传报道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取得的成效。
5.先进性教育活动环境好、氛围浓。
(二)评选名额和范围
1.名额:10个单位左右
2.评选范围:参与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直属学校
(三)评选办法
各学校党组织在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由教工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进行考核评比。 (四)评选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各参评学校将自评申报表上交局先进性教育办公室;11月下旬,评比表彰。
附件: 1.常州市教育局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常州市教育局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3.常州市教育局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宣传集体自评申报表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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