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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中小学生推广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06-6-30  来源:

 

  今年9月10~16日, 为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我市为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活动的重点城市, 并要在我市举行第九届全国推普周的闭幕式。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加快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肇庆的步伐和推进文化名市的建设, 体现我市中小学生的精神风貌,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委托本报, 举办我市中小学生推广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征文大赛活动, 现向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征集参赛作品。
  一、参赛对象
  凡本市的普通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学校在校生均可参加。
  二、征文要求
  1、征文的主题内容是要围绕“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专题内容,也可突出“普通话是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肇庆人和普通话”和“我与普通话”等专题进行征文创作。
  2、征文形式不限, 字数3000字以内, 用作文纸书写公正或用电脑打印成A4格式。
  3、参赛征文不收取评审费, 在征文的标题下要一律注明所属县(市、区)学校、班级、姓名、性别和年龄, 以及通信地址和邮编。
  三、奖励办法
  分为高中(中职)、初中和小学三个组别进行评奖。每组设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5名。
  获奖者给予颁发证书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获奖作品还将在本报选登。
  四、截稿时间
  参赛征文于9月16日前寄(送)肇庆市西江路教育大楼《肇庆教育》报编辑部(以邮戳时间为准),并注明“征文”。邮政编码:526020。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语委办
                        《肇庆教育》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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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链接
  •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补报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关于同意建立“上海市普通话测试中心杨浦测试站”的批复
  • 关于批准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等单位建立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的通知
  • 关于举行2006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话比赛的通知
  • 第九届全国推普宣传周将启动
  • 转发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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