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意见》文件的精神,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实验学校示范作用,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市教育局于2005年命名了首批哈尔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两年来,各实验学校在本地区发挥了实验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为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增加实验学校的辐射区域,现决定命名哈尔滨市第一中学校等20所学校为哈尔滨市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
望被命名的各实验学校认真带头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研究与把握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带有规律性的现象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本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经验和最佳模式,为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经验。
特此通知。 附件:哈尔滨市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名单 二〇〇七年七月九日
附件
哈尔滨市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名单
哈尔滨市第一中学校 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小学校 哈尔滨市萧红中学校 哈尔滨市第七十三中学校 松北区永胜路小学校 松北区第九十五中学校 哈师大呼兰分院附属实验学校 呼兰区第一中学校 五常市铁路学校 双城市第三中学校 尚志市尚志中学校 宾县第二中学校 巴彦县高级中学校 木兰县高级中学校 木兰县第一中学校 通河县第一中学校 通河县第四中学校 依兰县第二中学校 方正县第三中学校 延寿县第四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