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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文涛在四川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6-8-24  来源:

 

  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四川省教育厅厅长 涂文涛
 
  (2006年8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全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现场会。上午,与会同志考察了泸州市4所学校落实新机制、规范教育收费的做法。刚才,泸州市的领导又作了经验介绍发言。泸州市推进新机制、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今天的会上,省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将就推进新机制、规范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要求,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落实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新机制改革,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下面,按照会议安排,结合这次会议的主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措施,扎实推进新机制改革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全面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财政、监察、物价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扎实工作,狠抓“四个结合”,确保“四个到位”,新机制实施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5月底,全省免收学杂费人数达974万人,占2005—2006学年初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1%;免费提供教科书人数达250万人,占23%;补助贫困住校生生活费85万人,占8%。新机制改革对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农村义务教育开始迈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新机制改革尚处在起步阶段,这项改革的深化和完善需要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农村教育经费的有效增长还需要一个过程。尽管目前全省工作总体进展良好,但仍然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当前,各地要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到2010年全省新机制改革目标的全面实现。
    (一)强化责任,确保教育经费落实到位。
    新机制改革,核心是经费保障到位。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在经费投入方面的法定责任,除了按规定落实好新机制改革的配套资金外,要切实防止原有教育拨款的“挤出效应”。一方面,要防止改革前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挪作他用,继续按规定落实原来由地方承担的预算内公用经费;要按照今年9月1日实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保证教育经费的法定增长,坚决防止和杜绝经费不完全落实和不及时到位的现象,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实施学校的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二)健全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管好资金,用好经费,提高效益,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经费管理,着力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坚持和完善规范的学校预算管理制度。把推进新机制改革与深化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建立学校预算编制、审批和执行的规范程序,加强对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预算管理和理财知识的培训,切实发挥预算管理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二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作为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实行收支公式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教育经费要严格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严禁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
    三是加强监督审计,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严格遵循经费管理与开支的政策规定,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违规现象,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行为,确保改革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加强调研,妥善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在新机制实施和完善过程中,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和准确掌握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对策措施,积极主动地加以解决。
    一是认真调查研究“普九”债务问题。“普九”债务是一个全国性问题,分布范围广、解决难度大。各地要继续按照“冻结、剥离、审计、化解”的原则,积极做好化解工作。需要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普九”是政府责任,债务应由政府承担,以减轻学校的债务负担;第二,各地要准确掌握“普九”债务的数量、分布、结构等基本情况,划定债务时限, 予以冻结,坚决制止产生新债务,避免借债搞建设;第三,要统筹考虑“普九”欠债问题,积极研究和探索化解债务的办法,逐步化解。各地要注意做好相关工作,不得因债权人追索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持学校稳定。
    二是合理解决教师待遇问题。各地要继续完善教师工资“以县为主”的发放机制,将教师的国家规定标准工资全额纳入预算,不留缺口,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教师“一金三险”中非个人承担部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落实;对于地方出台的津补贴政策,应做到与公务员基本一致,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同时,要深入细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敬业、受法、奉献的职业精神。
    三是依据政策、区别情况解决农村学校新增学生问题。对于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规定的回流、漏报的农村学生,在纳入新机制实施范围学校就读的予以解决;对按政策未纳入新机制范围内的开发区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农村学生,在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未明确答复前,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对于回流、漏报的农村学生,省上将在核准数据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经费。
    二、以新机制为契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均衡发展
    (一)积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各地和学校,要在继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
    《八条规定》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要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改变长期以来过于偏重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状况,积极研究建立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评价体系。积极实施和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并将其结果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快中考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步伐。要尽快改变以考试科目简单相加作为初中升高中的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从2007年开始,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升学考试中,除考试成绩外,要增加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积极探索和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高中公招生计划实行定向切块分配,按辖区内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并逐步扩大这类学校招生人数的比例,以缓解择校压力及过度竞争,促进生源合理分流。
    三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各地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创新教育方法和素质教育模式。要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按规定开设学生活动类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各地要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使其成为非赢利性的公益活动场所,为广大青少年参与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是加强督导评估。要建立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机制和办法,今年将对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二)认真贯彻全国和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统筹规划。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十一五”教育发展战略的重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改造。按照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区分重点和非重点。希望各地不要把人力、财力、物力再用在创示范校上,而要通过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和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对办学条件低于基本要求的学校,要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集中力量进行改造。要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项目与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逐步缩小县域内校际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三是统筹教师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要把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学校,在编制上向农村教师倾斜。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校长城乡交流,建立完善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和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要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好农村教师待遇,实现同一区域内同类教师工作待遇基本相同。
    四是切实保障并做好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中小学为主,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进入城镇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严格执行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政策规定。要重视和加强进城务工农民托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厅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的意见》,正在报请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 秋季开学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布置工作时,要将“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五是以点带面,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去年,教育厅启动了“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将评估审定首批“四川省义务教育示范县”。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创建义务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评估细则》,积极组织推进本地区的创建工作。“十一五”期间,力争各市(州)都能创建2—3个示范县。要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树立一批典型,以点带面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同时,要加强宣传,推广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均衡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新机制实施以来,全省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教育厅“双八条”规定,以“兴正气,堵邪门,树典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题,积极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校)活动,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明显遏止,受到了社会和广大群众的赞同和肯定。对教育收费的投诉量大大减少,教育收费零投诉县、区由2005年的15个,增加到32个。但同时,仍然有少数地方、学校出现了违规收费问题,给新机制改革造成了十分不良的社会影响。今春开学以来,省教育厅直接对34所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对380多所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少数学校出现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受到了严肃查处,我省共有32个校长因违规收费被免职,31个校长受到纪律处分,两所市级校风示范校被摘牌。因此,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继续抓好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乱收费工作。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感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提供了治本的最重要条件,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泸州市的实践证明,抓好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对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好《义务教育法》、实施新机制、治理教育乱收费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和教师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在政策上深刻理解、思想上主动接受、行动上坚决执行,坚决杜绝义务教育乱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绝不允许个别单位、个别人的趋利违规行为,干扰和损害了新机制改革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
    今后,学校收费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八条规定》,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坚决执行校长免职、教师解聘、示范校摘牌的规定。实施新机制的学校除按规定收取课本、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这些学校取消服务性收费项目后,相应合理开支如蒸饭、停车等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不得再向学生收取。未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学校要严格执行“一费制”的收费规定和省教育厅制定的规范教育收费八条规定的相关规定。
    (三)切实加强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学校后勤服务要端正指导思想,遵循义务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为教学、学生服务的理念,,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防止学校后勤服务市场化倾向。不允许利用学校后勤服务搞营利创收,不允许强制学生消费,不允许只收费不服务,不允许取消原有的蒸饭服务,将蒸饭服务改为经营性食堂。要加强对学生保险的监管工作,积极支持和鼓励运用手段减轻事故风险,坚持参保自愿,不准以任何手段强制学生保险,不准学校代理代办保险,并向各类保险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四)切实加强教辅资料管理。
    坚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等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不准教辅资料销售部门和其他营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出现此类况,要追究校长的责任。在教科书之外,必须让学生接受教育且免费提供有困难的专项读本,教学参考必须的教辅,学校可根据需要少量购买,供学生借阅,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学校收取的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期末应与学生如实结算。
    (五)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办学公益性原则,今年起不再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的学校要进行清理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更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学校不得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新机制的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
    (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范围要在学校固定、醒目、长期挂牌公示,还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和校园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与舆论的监督。这里重申强调:凡教育收费公示内容上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的,凡公示栏上没有列出的收费项目,又在向学生统一收取的,一律视为违规行为。
    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信访举报查办制度。各地要设立乱收费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对群众举报要及时处理。今后对群众举报乱收费比较突出的地区,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将继续会同有关单位召集这些地区政府、教育部门负责同志,集中交办,限期上报查报结果。
    三是建立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已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年每个市、州要向省上推荐申报二个县(市、区)参加评审,各地要按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对被评为教育收费示范县的,今后省上将在资金分配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严格纪律,大力加强教育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建设,
    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大力加强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行风的好转。但在个别地方、个别学校,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也出了一些典型案件,损害了教育形象,引起了上级党政的高度重视和关切。在最近召开的四川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表彰大会暨全省职教工作会上,学忠书记、中伟省长和尊平副省长都强调要大力抓好教育经费管理和教育系统的行风、党风廉政建设,并提出了严格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重大,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更是我们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要带头抓党风和行风建设工作,按照省委“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管好自己身边的人。要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个别单位、个别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效率低,违反职业道德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纪律松弛,工作形式主义、浮夸、欺上瞒下等问题。要大力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认真解决治学不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学生及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等问题,狠刹违规收送钱财,赌博敛财歪风。近期,要按照省委的要求,集中开展“四项清理”工作,对这项工作,省教育厅将下发通知作专门布置,各地、各校要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教材教辅的选用、征订,学生参加保险为重点,切实在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的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
    为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党风、行风建设,厅党组决定近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以“当好人民公朴,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按学忠书记、中伟省长讲话和尊平副省长的要求,针对教育实际,认真反思自身思想和自身工作,深刻汲取“白鹅事件”教训,查找整改问题。厅机关内部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以此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教育厅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召开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会,加强和改进高校财务管理工作。
    五、狠抓落实、加强督查
    要狠抓落实,加强督查。教育系统要建立局长---校长两长一线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局长、校长对本地、本校新机制改革,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党风、行风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业务范围的治理工作各负其责。要搞好对学校收费的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把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定期查和随查相结合,专项查和普遍查相结合,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在媒体上曝光。要建立新机制改革督查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每年春、秋开学要时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并将督查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近期省教育厅将派出检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督查,既要检查经费到位、管理情况,又要检查学校收费情况。各地、各校要抓住秋季开学的关键时期,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完善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新学期开学在即,今年四川旱情严重,旱情过后是什么状况,要高度警惕,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抓住食品卫生、防病治病、下河游泳、交通安全、危房排查、群体活动等关键环节,盯准关键部位,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积极预防、科学预防,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保持一般事故持续下降,确保师生安全。
    同志们,今年是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第一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广大教职工一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营造和谐校园,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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