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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在省暨合肥市学习宣传实施义务教育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6-9-4  来源:

 

(8月28日)

同志们:
    再过三天,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就要全面付诸实施了。值此新义务教育法即将实施之际,省教育厅和合肥市教育局在这里举办省暨合肥市学习宣传和实施义务教育法培训班,非常必要,非常及时,也很有意义。我希望通过举办这次培训班,对全省教育系统的学习宣传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在全省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宣传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热潮。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到这次新义务教育法的施行,走过了整整20年的历程,2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努力推动义务教育的普及,2005年全省完成了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性任务。近年来,义务教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但是,义务教育普及和巩固的任务还很艰巨,教育投入总量仍显不足,公共财政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农村义务教育在新机制运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新形势下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子女教育问题、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引起的择校热问题,以及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离高质量、高水平地实施义务教育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不断推进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从根本上说,离不开法制的引导、促进和保障。因此,对于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和施行,全省教育系统,特别是辛勤工作在义务教育一线的广大教职工,倍感欢欣鼓舞。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新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和施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义务教育事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也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推进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实施高质量的义务教育的热切期望。这部重要法律,内涵丰富,亮点多多,大家一定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思考、去认识。我个人认为,这部法律至少有三个重要方面,需要加以深刻领会和把握:
    一是新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兴办义务教育的职责和义务。新义务教育法强调省级政府统筹,并且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明确了义务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是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的基础。同时,规定了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是关乎百姓福祉的公益性事业。这些重要法制理念、法律制度的提出和确定,必将推动我省义务教育朝着高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
    二是新义务教育法将素质教育由政策指导上升到法律规定。新义务教育法中有五条内容都涉及素质教育,如:规定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注重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些规定,是对义务教育发展规律的进行探索和认识的新成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新的教育理念。为我们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是新义务教育法从多方面对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了方向性规定。新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均衡地设置学校,均衡地配置师资力量,均衡地拨付教育经费。这对于我们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办好每一所学校,关爱每一个学生,保障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弱势群体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定要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新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精神,努力把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
    二、采取措施,把学习宣传和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省委、省政府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十分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王金山同志在最近召开的省政府全体会议上要求,要以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把法律规定逐一落到实处。省教育厅在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第一、召开了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在厅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第二、向全系统发出通知,就学习、宣传和实施新义务教育法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全省普教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的热潮,特别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法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新义务教育法的施行方案和具体步骤,切实做好新义务教育法9月1日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三、召开了学习宣传和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新闻发布会,依靠新闻媒体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第四、组织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赴京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学习培训班,为逐级开展学习培训,培养了一批骨干。第五、我们正在依照新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若干文件,力争尽快下发执行。今天在这里举办培训班,也是实践学习、宣传总体方案的一个重要步骤。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实施,是一项长期的、细致的工作。我们做的这些工作,仅仅是开头,我们要以这次培训班为起点,认真制定学习宣传方案,谋划实施思路和落实举措,以实际行动抓好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三、求实创新,全力推进新义务教育法实施
    第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素质教育,我省对此也很重视。但从整体上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负担仍然比较重,应试教育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地各校要对照新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转变办学理念,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新义务教育法确立的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立法宗旨,注入到义务教育的全过程,转化为广大义务教育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义务教育是普惠性教育,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由于各地经济条件存在差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过于向城市、发达地区倾斜。就我省来说,边远农村和山区,还有没有脱贫的县,有的是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办学条件还很差,办学资源不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新义务教育法有五个地方说到了均衡,因此要下决心改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的局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问题,真正使他们与城市儿童少年享有平的的义务教育权利。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这几年,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涌现了汪来久、疏星等一大批优秀教师和模范校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明显提高。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队伍建设,又作出了一些制度化、法律化的规定。各地各校要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强化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要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使广大教师安心从教,为人师表。
    第四、要抓紧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新机制。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了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同时,新义务教育法在经费保障方面做出了重大的制度创新,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快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确立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经费足额到位。要切实抓好2007度的教育经费预算编列工作和2007年全省农村免受学杂费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快推进城市义务教育综合改革进程,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第五、要切实加强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学校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要场所。为了人民群众的子女能够便利入学、安全上学,这几年,各地加强了中小学建设,但是,学校设置不尽合理、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学校周边秩序不好等问题依然存在。各地一定要抓住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这个契机,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将学校建设好,管理好,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使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最后,我想就培训班本身再强调几句:
    1、参加培训的同志,这几天要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听课学习,务使培训达到预期的效果;
    2、回去要迅速将本次培训班的精神向单位领导汇报,并结合各地各校实际,研究制定学习宣传的整体方案和实施步骤,开学前后尽快实施;总的要求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和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意义;各中小学校要在开学前,集中全校教师学习一次,让每个教师都明白新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和立法意义,同时要做好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的宣传,使新义务教育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各地各校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座谈会、培训班、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营造宣传氛围。
    同志们,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义务教育的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历史起点上。面向未来,我们深感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依法奋力推进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不断开创我省义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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