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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6-8  来源:

 

    川教[2006]158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04〕9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文件精神,现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我省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厅师范教育处。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下发 教育技术 方案 通知
    抄送:教育部师范师,有关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6月5日印发
 
 
------------------

  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为目的,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建立适应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规范化的教育技术培训、考试和认证制度,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二)工作原则
   1、统筹与整合相结合的原则。将此项目纳入我省推进教师网联计划,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的总体框架内,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并整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力量,实现相互融通、优势互补,合力推进计划的实施。
   2、规范与开放相结合的原则。在统筹规范各类相关项目的基础上,按照构建现代化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体系的要求,充分利用“人网、天网、地网”等多种途径,整合优质教师教育资源,高效益地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3、注重实效与学用结合的原则。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教师教育发展不均衡实际状况,坚持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学用一致,按需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要求,在三至五年间,利用多种途径和手段,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参加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使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2、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培训和考试、认证制度,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培训和考试认证体系。从2006年起,全省大多数中小学教师都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要逐步探索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技术应用水平的动力机制,逐步建立与教师资格认证、职务评聘等相挂钩的认证制度。
   3、从2006年起,原来开展的信息技术培训停止进行。
  (二)工作任务
   1、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培训资源。
   根据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大纲》的要求,研制我省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实施方案。遴选和组织优质培训资源,包括教材、纸质或光盘辅导资料及网络课程等,组织力量研究开发适应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需要的配套培训资源。
   2、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培训。
   在四川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的框架下,建立省、市、县、校四级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体系。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条件与要求》的规定,在四川教师网联核心成员中评估认定省级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培训基地,争创国家级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基地。市、县两级要在相应教师资源与学习中心建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教师所在学校要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或“校校通”工程等项目工程为支撑,建立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校本研修学习点。
   3、制定本省考试实施办法,组织全省水平考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大纲》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方案》等规定,制定本省考试实施办法,有计划、分步骤底组织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国家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监制、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等级证书。
   4、建立认证制度,促进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研究制定与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考试相关的配套政策,逐步将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证书与教师资格认证,以及教师职务晋升条件等相挂钩,形成促进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的有效机制。承担中小学新师资培养和教师职后学历提升培训的高校,要将教育技术能力培养纳入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并组织学生参加国家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获得相应等级证书者,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项目领导小组
   省教育厅成立由主管教师教育的厅领导担任组长,由师范教育处、省电教馆、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省考试中心)、省教师网联管理中心、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等共同组成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项目管理办公室
   师范处负责该计划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该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省项目办设在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办公室主任由该馆负责人担任。
  (二)职责分工
   在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把此项工作纳入本省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作为新一轮培训中“新技术”的核心内容进行规划和管理,负责对计划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确定培训教材,研究、协调计划实施等有关工作。
   2、省电化教育部门
   省电化教育馆作为省项目办公室,在国家项目办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我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推荐和开发培训资源工作;协助国家项目办对省级培训基地进行评估认定;负责制定各级培训基地评估认定办法和标准(附件一);负责制定培训计划(附件二),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培训、考试和认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负责各类课程或证书衔接与沟通的审核与管理。
   3、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管理中心
   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管理中心组织省级骨干培训工作及培训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指导省级以下培训的教学和辅导工作,提供远程培训资源支持,组织教学研究与经验交流。
   4、省考试管理部门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此项工作纳入我省国家教育考试体系统一管理,负责试题、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考点设置标准及认定办法(附件三),依托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所建立的检测体系,做好上报本省考试计划、审批考点、考试的组织实施、题库的保管保密、组织督考巡考、审核上报成绩、等级证书颁发与管理等工作。
   5、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
   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等级检测中心利用已经建立的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管理平台、考试平台,承担中心考点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力求全面提高我省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一)总体安排
   2006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用三至五年的时间逐步完成对全省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和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认证。
  (二)建立培训基地
   1、建立省、市、县各级培训基地
   省上建立3-4个培训基地,市、县根据需求建立培训基地。
   2、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基地的评估认定安排
   2006年6月,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省、市、县级培训、考试基地的书面申请,组织专家组按照评估标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评估意见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培训基地的颁发资格证书,对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2006年底接受复核申请。
   3、开展培训考核工作
   2006年5月,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大纲》,组织开展省级骨干及培训者培训。
   2006年6月,推荐教育部统一编写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培训教材》,组织教师参加各培训基地展开的培训工作。培训学时为50学时。
   2006年11月左右,组织经过培训的教师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第一次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由教育部监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和颁发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证书,合格证书作为教师具备教育技术知识、技能与能力的证明。
   省项目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地计划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指导和评估。
  (三)实施办法
   1、教学模式
   按照教师教育信息化的要求,采用现场培训、网络培训或二者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使教师在学习的过程中使用教育技术。各级培训活动要尽可能在远程网络教学平台下开展,包括教务管理、课程安排、作业、网上课件点播等,并使用讲授、研讨、动手设计课例、讲评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以提高教师实际运用教育技术的能力。
    2、资源管理
   按照教育部要求,培训教材统一使用教育部师范司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试用教材(初级)》,各市、州要结合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特点,确定选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或高等教育出版社版本报省项目办。注意整合相关课程资源,充分利用相关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培训工作。
   3、培训实施机构
   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评估标准》规定的条件,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整合师训、电教等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充实和改善办学条件,经过相关机构评估,可以分别认定为省级、市(州)级、县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并按照《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要求,适时加入培训工作网络体系。
   4、考试实施机构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将采取上机考试和过程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培训后考试,不培训不考试。考点机房的建设与维护、考试的实施、数据的传输等工作需要完善的技术支持。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检测中心原建立的检测站点要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大纲》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充实计算机软硬件条件,建立适应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需要的信息化的考试管理平台,经过省考试管理机构重新评估认定后,方可作为考点继续承担考生报名、组织实施考试等工作。
   (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各地要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与“农村远程教育工程”、“校校通工程”结合起来,切实加大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培训经费。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设立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专项经费,尽力减轻教师学习成本负担。
   附件一: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评估方案
   附件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计划
   附件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考点设置条件、考点设置标准、考点审批表、考点备案表、考点电子备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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