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教办[2006]5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调研数据和2006年义务教育新课程教材征订情况显示,一些地区和学校没有按国家新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尤其是对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不重视,少开或不开课程、少订或不订教材的情况较为严重,甚至有一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放松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管理,导致义务教育阶段应试教育愈演愈烈,学生课业负担愈来愈重,影响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影响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保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新课程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提出如下意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
一、义务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科学、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是国家意志和国家教育方针的体现,为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确保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要求各地和学校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按《广东省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02]12号)规定的新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订齐教材。严格按新课程标准和《广东省义务教育教学指导意见》组织教学,保证新课程的教学质量。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对2006年秋季国家课程的开设和教材的预订工作认真自查,及时补漏补缺。各市将自查情况于2006年9月底前书面报告省教育厅。
二、严禁以地区、镇区为单位在小学阶段单独进行语、数、英学科统考并按考试成绩将学校和学生排队、与教师工作评价挂钩,禁止仅以语、数、英科目考试成绩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工作;提倡以新课程理念和要求,多元、全面评价所有国家课程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将此规定和要求纳入市、县(区)教学督导评估体系。
三、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规定。各地必须按我厅印发的广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学生每门课程只准使用一种教材,不得选用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更不允许从我省规定的教材发行渠道外订购教材。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标准保证国家课程课本费在“一费制”中的开支,没有完成国家课程教材订购任务的地区和学校,不得将地方教材费、练习本费、考试费列入“一费制”课本资料费或代收课本费中开支。
我厅将在2006学年组织专项检查,并将抽查情况向全省通报。联系监督电话:020-83196040、37628220、37626958。
广东省教育厅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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