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政教督〔2006〕3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及时了解各地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前期准备情况,发现并解决前期准备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问题,确保今年秋季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健康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前期准备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导检查的内容 1、各地和学校组织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前期准备工作情况,重点检查: (1)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2)实验经费的落实、政策保障和其他方面的支持情况; (3)实验工作方案及课程设置方案、学生选课指导、校本教研制度等配套文件的制订情况; (4)教师岗前全员培训的落实情况; (5)实验教师配备和教学设施、设备的配置更新情况; (6)新课程宣传工作情况。 2、目前各地和学校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前期准备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问题及解决办法(重点汇报解决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办法); 3、下阶段各地和学校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工作重点。 二、专项督导检查的方式 组织4个检查组,分片深入各设区市、县(市、区)和学校进行督导检查。每个设区市抽查1个县(市、区)和2所学校(其中1所省级样本校)。检查采用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沟通、反馈 专项督导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向各设区市高中课改领导小组领导就新课程实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汇总反馈,提出进一步改进实验准备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专项督导检查的分组安排和时间 (1)厦门、泉州、莆田组 带队人:省教育厅刘平副厅长 (2)福州、宁德组 带队人:省普教室陈锋副主任 (3)龙岩、漳州组 带队人:省教育厅基教处李天奇处长 (4)三明、南平组 带队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陈祥祯副主任 4个检查组于8月14-18日分赴各地检查(各组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由电话通知)。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专项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书面汇报材料,并提供一套有关制度和政策的完整资料。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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