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10-23 来源:
闽教财〔2006〕18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 为全面了解各地农村初中(含完中)和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楼等建设情况,现将《农村初中和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楼等建设情况调查表》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逐校认真核查测算,如实填报,并于11月10日前汇总分别上报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并附软盘。调查表应加盖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公章。 附:农村初中和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楼等建设情况调查表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