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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预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1-15  来源:

 

                                                                   黑教联〔2006〕53号

各市(行署)、县教育局、新闻出版局(文化局),有关厅局教育局(处),各市、县、农管局、林管局新华书店:

    经审查确定,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总计1060种。现将《黑龙江省2007年春季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黑龙江省2007年春季初中教学用书目录》、《黑龙江省2007年春季高中教学用书目录》、《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教学用书目录》、《2007年春季新课程标准四年制初一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级教育局认真组织中小学校做好征订工作。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0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2006〕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和指导,全面做好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教学用书及与之过渡的200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

    二、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今年下发的过渡教学用书书目仍分为三部分:教科书是学校的必选部分,每所学校每门学科只能为学生选订一种、一本;教师教学用书仅供教师使用,不得为学生征订;挂图、图册、电子音像等选用教材,学校应根据本校教学实际和学生自愿的原则选用。

    三、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和黑教联〔1999〕35号文件精神,小学五(或六)年级和初中一学年各安排8个课时开展《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专题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在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的文件精神及省政府黑政发〔2003〕90号文件要求,在中小学全面开展环境教育,小学、初中及高中一、二年级均按每学年4课时安排,开展课堂教学。2006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使用〈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在全省深入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的通知》(黑教基〔2006〕20号),要求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全员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开发的《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为教师用书,省教育厅已为每所学校每个班级无偿配备了两本。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四、初中《技术》、《黑龙江人文与社会》是根据国家三级课程管理政策和我省实际而开发的地方课程,是必修课程,2006年秋季已在全省初中实施。初中《技术》每周一课时,《黑龙江人文与社会》隔周一课时。请各地继续做好《技术》《黑龙江人文与社会》地方课程的教育实施工作。

    五、各市(行署)教育局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黑教基〔2005〕54号)文件精神,根据《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学用书目录》,按照与本市(行署)《2006年秋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学用书目录》相衔接的原则,于10月30日前编制下发本地区《2007年春季小学一年级、二年级,初中一年级、二年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同时抄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新闻出版局发行处备案。

    六、各地市(行署)教育局要认真做好2007年春季免费教科书的征订工作。免费教科书的征订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计划(资助人数、大纲范围、生均标准)执行,严禁超计划申报免费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订数,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报省教育厅财审处批准后方可调整;我省地方课程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必须遵循本校现已开设此课程且与非贫学生版本相同的贫困学生每生选择两种,避免盲目选报、浪费的现象发生。对民族教材和特教教材分别按照征订目录和计划人数将免费教科书部分汇总报省教育厅财审处,学校征订明细和汇总表要求手工表和电子表格(软盘)各一份。上报日期截至2006年11月15日。

    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召开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预订工作会。会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文件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给中小学校领导,以便领会精神,及时准确地做好征订工作。各级新华书店要做好订单统计和发行工作,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各新华书店不准跨地区征订和发行教材。

    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管理,严禁增加本文件以外品种(省教育厅审批的实验教材除外)。对本文件以外品种,不论何单位发的订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都必须坚决抵制,并向省教育厅举报,举报电话:0451—5363863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设立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地方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上述问题出现在哪里,就由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查证核实,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

    九、各中小学校要将填好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单(含普通、特殊和民族免费教科书)一式三份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一份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报当地新华书店汇总;其中免费教科书订单,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还要单独汇总,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各地汇总上报订数日期截止到2006年11月15日。2007年春季仍提前3个月预交70%书款,预交书款日期为2006年12月30日。省新华书店将订数汇总后于2006年11月底报送省教育厅和省新闻出版局各一份,存档备查。

    十、各新华书店要牢固树立为教育事业服务的思想,必须在开学前送书到校。个别书店送书到校确有困难的,书店应提前10天与学校商定运费额度,学校持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凭据由书店核销。

    十一、为增强透明度,保证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顺利进行,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书目全文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www.hlje.net)和各中小学公布,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1、黑龙江省2007年春季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2、黑龙江省2007年春季初中教学用书目录
      3、黑龙江省2007年春季高中教学用书目录
      4、2007年春季新课程标准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5、2007年春季新课程标准中学教学用书目录
      6、2007年春季四年制初一新课程标准教学用书目录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 黑龙江省出版总社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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