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教计字〔2006〕199号
省发改委:
为支持高校新园区建设,我厅以赣教计字[2003]181号文申请从下达我厅昌东高校新园区专项经费200万元(赣计社会字[2002]329号)中安排经费17.5万元,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费。由于此项费用我厅已从其他经费中给予安排,而进入“十一五”以来,为适应我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宏观规划我省各项教育事业发展,我厅计划制定完善全省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研究确定二○二○年全省教育事业远期发展规划,同时,研究制定十一五时期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全省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及全省师范教育发展规划等几个单项发展规划。现申请将你委赣计社会字[2003]139号文中待安排的20万元,安排用于此项工作经费。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高校基建 发展规划 经费 函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6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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