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教办人〔2006〕5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促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深入开展,教育部师范司日前发出《关于对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教师司[2006]49号),决定对各地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并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根据教师司[2006]49号通知的精神,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对2003年初至2006年12月底,本地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提高培训、非学历培训、培训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内容应包括培训工作基本情况(相关数据分析)、主要培训方式、特色与经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并填写《2003-2006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情况统计表》。总结与统计表请于2007年1月8日前报送我厅人事处,以便汇总报送教育部。联系人:林裕辉,电话:0591-87091281, 电子邮箱:rs281@163.com。 附件:2003-2006年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