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主办
当前位置: 技术装备频道 > 政策文件 > 省级文件 > 正文内容
  返回首页
文章查询
 关键字:
Google
Web
教备网
■ 最新登录产品
 
 
关于确认闽江学院附属中学等32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29  来源:

 

闽教基〔2006〕86号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宁德、龙岩市教育局,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标准(试行)》(闽教基〔2003〕9号),在学校申报,有关设区市教育局组织人员验收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核和公示,闽江学院附属中学等32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我省三级达标高中标准,现确认闽江学院附属中学、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福州第七中学、福州第十中学、福州第十五中学、福州第四十中学、福州市鼓山中学、福州亭江中学、福清元洪高级中学、连江第二中学、连江第五中学、连江华侨中学、连江黄如论中学、厦门市集美区乐安中学、泉州市第十五中学、晋江市永和中学、晋江市内坑中学、南安市柳城中学、南安市蓝园高级中学、安溪梧桐中学、漳浦第三中学、龙海市浮宫中学、龙海市白水中学、龙海市华侨中学、永安市第十二中学、连城县朋口中学、连城县第三中学、永定县抚市中学、永定县城关中学、福鼎市第六中学、福安市第六中学、古田县临江中学等32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
    希望闽江学院附属中学等32所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已制定的整改方案,认真做好达标后的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充实和改善办学条件(福州第十五中学、福州第四十中学要在三年内将校园面积扩大至50亩以上,福安市第六中学要确保规划红线内的土地征用到位),加快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学常规管理,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扎实开展高中新课程实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
    我厅将选择适当时候组织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福建省教育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页面功能发送好友 】 【 联系编辑 】 【 字体: 】 【 打印 】 【 关闭
 
 ■ 相关链接
  • 日本高中的个性化教育
  • 关于确认福州外国语学校等14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的通知
  • 福建高中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 天津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召开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研员工作交流会
  •   向行业协会频道投稿 向技术装备频道投稿 自助建立企业网站 加盟教育企业网站联盟 加盟教育装备管理联盟
    公司介绍 |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本站产品 | 信息反馈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