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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教师新一轮全员培训2006年度必修课程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2-6  来源:

 

琼教师〔2007〕2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 各市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海南省2004至2008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实施方案》,我厅定于2007年3月11日组织全省小学教师全员培训2006年必修课程培训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学科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由省教育厅组织统一命题,开卷书面考试;其他学科培训考核由市县自主安排。

    二、考试对象

    (一)考试对象:我省各级各类所有在职的小学相应学科的科任教师 (含民办、企业办学校的小学教师及小学学科教研员),都应参加新一轮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并按时参加全省举行统一考试,不得漏考。

    (二)免考对象:

    1、被评为我省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先进教师的;

    2、省级学科带头人培训对象;

    3、已参加“课标的实践解读”、“教学设计与策略”必修课程培训的培训者;

    4、参加我省2006年举办的少数民族与贫困地区脱产提高培训的小学教师和由省级培训机构选派到省外跟班学习的教师。

    5、参加2006年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并取得合格证书者。

    以上1-3类免考对象,都应参加培训学习,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交给市县培训机构,作为确认新一轮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学分的依据。第4-5类免考对象以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完成相应的课程培训证明)作为登记学分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3月11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

    四、考内容与形式

    全省统考科目分语文、数学学科进行,每一学科的“课程标准的实践解读”、“教学设计与策略”两门课程实行合卷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课程培训和省培训者培训班备课要求统一命题。
全省统考科目的考试采取多套试题书面开卷方式,题型有选择、判断、简答、教学设计和课(案)例分析,每科考试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五、考务组织

    1、考试由市县教育(教科)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分管副局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考务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肃考纪、考风,认真抓好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培训考试顺利进行。

    2、每市县设置一个考点,每个考点可设若干考场;海南钢铁公司所属学校小学教师参加昌江县考点考试;海南农垦的考点设置由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设点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审批。

    3、试室要按相对统一的学科进行编排,每一试室安排考生30名,考试实行单人单座,设监考员2位。

    4、必修课统考由省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印刷及运送试卷,各市县教育局必须严格按照省级考试的考务有关规定做好试卷保密、交接、考场布置及监考等工作。统考期间,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将向部分市县派遣巡视员进行巡视检查。
考试试题严格按照省级考试考务要求实行保密,如果发生泄密,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扩散,并在1小时之内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报告。

    5、各市县要在2006年1月25日前将参加小学教师统考的人数、试室数、预订试卷袋数分学科以及主考和保密员(至少2名)名单报送省教研培训院培训部。

    6、考务会定于2007年3月9日下午在省教研培训院培训中心召开,请各市县派1位考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六、培训、评卷和学分登记

    1、各市县培训机构应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做好课程培训工作。我省2006年下半年开设的两门课程,各增加基地培训时间1天,即每门课程2天。

    2、本次统考由市、县培训机构组织集中评卷,评卷工作于考后2周内完成。考后2周,由省教研培训院按5%的样本对市县的评卷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合格的市县可确认本次考试成绩。请市县在完成评卷工作后及时与省教研培训院培训部联系。

    3、参加本次省统考科目课程培训且统考成绩合格者,记“课程标准的实践解读”课程基地培训学分1分;“教学设计与策略”课程凭学习作业给予基地培训学分1分。两科学分均记入2006年培训学分。
免试对象按2006年实际参加培训情况登记基地培训学分,基地学分不足的,可凭学习作业登记基地学分。参加今年省少数民族与贫困地区脱产提高培训的小学教师,按照省培训机构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者,其培训学分由省级培训机构负责登记。

    七、考试费用

    本次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命题,试卷印刷、运送、审查等费用,从省拨专项经费中列支。各考点组织考务等有关费用,由市(县)教育(教科)局和有关学校负责筹措。

    联系电话:65856743  65366609

    联系人:叶才进  王发标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培训  考试  通知
抄送: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1月11日印发
校对:曾令富  打印:封君丹             (共印50份)
 
附件

海南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考试试卷征订单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科目

参加考试人数

考场设置总数

预订试卷数

32/袋)

1

小学语文

 

 

 

2

小学数学

 

 

 

3

 

 

4

保密员

 


 
注:于1月25日前上报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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