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琼教基〔2007〕7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了做好2007年秋季我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07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2006〕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厅〔2006〕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基厅〔2005〕18号)精神和我省的实际,我厅制定了《2007年秋季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的选用、征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普通中小学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时间性极强的工作,各市县(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当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从教材价格、质量、适用性等多方面统筹考虑,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做好2007年秋季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
二、我省非实验年级只剩下小学的五至六年级,初中、高中起始年级从2006年秋季起全面进入新课改,各市县要注意教材版本使用的衔接。为保证教学工作的连续性,每一学科教材版本一经选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中途更换其他版本的教材。如果选用教材确实有不适宜本地区教学实际的,须有理由充分的书面请示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才能重新选用其他版本教材,并从起始年级起使用。
三、《海南省2007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1)为我省普通中小学非实验年级教学用书目录,供非实验年级学生使用;《海南省2007年秋季—2008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2、3)为我省课改实验区小学、初中实验年级教学用书目录;《海南省2007年秋季—2008年春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4),供普通高中实验年级学生使用,各市县(单位)要按照以上用书目录征订2007年秋季教学用书。
四、我省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各市县应按免费教科书的用书目录和免费的学生人数,订足订齐各学科用书,保证开足开齐课程。
五、为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坚决把贫困地区中小学课本费用降下来,各市县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23号文规定,在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农村小学和初中一律使用黑白版教科书,同时鼓励其他地区的农村中小学选用黑白版教科书(在备注栏中注有“两套选一套”的,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六、各市县要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和管理工作,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学辅助材料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中小学校发行、任何学校也不得组织学生征订未列入《目录》中的教材,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和组织征订任何教辅材料,我省教辅材料的管理办法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具体做法另文印发。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各中小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抵制未经省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教材。如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应及时制止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开学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中小学校教学用书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琼教基[2007]7号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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