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教基办〔2007〕1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陕教基〔2005〕84号)精神,现就我省2007年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作为推进基础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不断规范考核实施过程,力求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全面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考核范围及时间安排
1、考核范围
2006年已经进行考核试点的市(区)及2006年底前新通过省级“普实”验收的县(区),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其他未通过省级验收,但已基本达到省级“普实”标准的县(区),可自行组织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试点工作。
2、考核时间
2007年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时间原则上定在4—5月进行。各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在这个时段内组织考核工作。
三、命题和计分办法
1、2007年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试题及评分标准分课改实验区和非课改实验区两类。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结合我省实际,编制《陕西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实验操作考核试题及评分标准》。试题将以测试学生动手能力为主,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思维方式、科学素养的考查。
2、2007年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计分办法,按《陕西省2006年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
四、组织实施
1、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全省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全面负责,具体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2、实验操作考核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考试使用统一中考考号。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区)应于2007年3月5日前将具体考核时间及分县区考核学生数上报省教育厅基教处、装备管理中心。
3、各市(区)应于2007年3月20日前,在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领取统一印制的《陕西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实验操作考核试题及评分标准》和《陕西省2007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评分卡》。
4、2007年6月10日前,各市(区)认真总结、分析此次考核工作,并书面报告省教育厅基教处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07年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的考点设置、考务工作、考试经费等有关事项按《陕西省2006年中考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基〔2005〕81号)执行。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卢征 电话:029-86242197
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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