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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3-21  来源:

 

[文号:陕教基〔2007〕16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教育部近期修订印发了《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以下简称特教新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现予以转发,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市要立即组织辖区各特殊教育学校认真学习特教新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深入领会课程设置的培养目标和设置原则,推动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二、各市要指导学校严格按照特教新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要求,对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设选修课,探索开发校本课程,以适应社会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三、各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特教新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指导教师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探索建立新的课程评价体系,促进残疾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
    四、各地在特教新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王亚新
    电  话:029—87338626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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