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陕教德办〔2007〕2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为及时掌握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情况,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中小学德育工作年报制度的通知》(陕教德〔2006〕5号)精神,现将2007年年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年报的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科学性、客观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具体数据、事例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准确反映当地中小学德育工作情况。 (二)在全面了解本地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反映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工作情况。 (三)在报告本年度德育工作推进情况的同时,体现当地德育工作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四)反映出各地在建立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的情况。 二、2007年年报重点内容 (一)基础教育基本情况统计: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校数、教师数、学生数。本年度思想品行表现突出并获得市、县、学校各级表彰奖励的学生数,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数等。 (二)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提升“三讲两实践”活动情况。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情况。 (四)开展中小学生形势政策和理想信念教育情况。 (五)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情况。 (六)中小学生科普教育情况。 (七)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 (九)省委年内为未成年人办的10件实事中由教育部门牵头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十)中小学德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与建议。 三、年报报送时间和形式 各市(区)的中小学德育工作年度报告应在2007年12月1日前,以市(区)教育局名义,通过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报送至省教育厅德育处,字数在5000字左右。省教育厅汇总后将在2007年12月底前通报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情况。 联系人:韩烨 电话:87334621(传真) 电子邮箱:jytdyc@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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